東海增益?zhèn)桶l(fā)起式證券投資基金托管協(xié)議
東海增益?zhèn)桶l(fā)起式證券投資基金
托管協(xié)議
基金管理人:東?;鸸芾碛邢挢熑喂?
基金托管人:興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月
目錄
一、基金托管協(xié)議當事人...........................................................................................................2
二、基金托管協(xié)議的依據、目的和原則...................................................................................4
三、基金托管人對基金管理人的業(yè)務監(jiān)督和核查...................................................................5
四、基金管理人對基金托管人的業(yè)務核查.............................................................................13
五、基金財產的保管.................................................................................................................14
六、指令的發(fā)送、確認和執(zhí)行.................................................................................................18
七、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22
八、基金資產凈值計算和會計核算.........................................................................................29
九、基金收益分配.....................................................................................................................37
十、基金信息披露.....................................................................................................................38
十一、基金費用........................................................................................................................40
十二、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的保管.........................................................................................43
十三、基金有關文件檔案的保存.............................................................................................44
十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換.................................................................................45
十五、禁止行為........................................................................................................................48
十六、基金托管協(xié)議的變更、終止與基金財產的清算.........................................................50
十七、違約責任........................................................................................................................52
十八、爭議解決方式.................................................................................................................53
十九、基金托管協(xié)議的效力.....................................................................................................54
二十、其他事項........................................................................................................................55
二十一、基金托管協(xié)議的簽訂.................................................................................................56
鑒于東海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國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續(xù)的有限責任
公司,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具備擔任基金管理人的資格和能力,擬募集注冊東海增益?zhèn)?
券型發(fā)起式證券投資基金;
鑒于興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國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續(xù)的銀行,并且按照
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具備擔任基金托管人的資格和能力;
鑒于東?;鸸芾碛邢挢熑喂緮M擔任東海增益?zhèn)桶l(fā)起式證券投資基金的基金管
理人,興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擬擔任東海增益?zhèn)桶l(fā)起式證券投資基金的基金托管人;
為明確東海增益?zhèn)桶l(fā)起式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基金”或“本基金”)的基金
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特制訂本托管協(xié)議。
除非另有約定,《東海增益?zhèn)桶l(fā)起式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中定義的術語在用于
本托管協(xié)議時應具有相同的含義;若有抵觸應以《東海增益?zhèn)桶l(fā)起式證券投資基金基金
合同》為準,并依其條款解釋。
一、基金托管協(xié)議當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稱:東?;鸸芾碛邢挢熑喂?
住所:上海市虹口區(qū)豐鎮(zhèn)路806號3幢360室
法定代表人:嚴曉珺
成立日期:2013年2月25日
批準設立機關及批準設立文號:中國證監(jiān)會《關于核準設立東海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的批復》(證監(jiān)許可[2013]179號)
組織形式:有限責任公司
注冊資本:16480.3118萬元人民幣
存續(xù)期間:持續(xù)經營
(二)基金托管人
名稱:興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興業(yè)銀行)
注冊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臺江區(qū)江濱中大道398號興業(yè)銀行大廈
法定代表人:呂家進
郵政編碼:350013
成立日期:1988年8月22日
批準設立機關和批準設立文號:中國人民銀行總行,銀復〔1988〕347號
基金托管業(yè)務批準文號:中國證監(jiān)會證監(jiān)基金字〔2005〕74號
組織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資本:207.74億元人民幣
存續(xù)期間:持續(xù)經營
經營范圍:吸收公眾存款;發(fā)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辦理國內外結算;辦理票據承
兌與貼現;發(fā)行金融債券;代理發(fā)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買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
代理發(fā)行股票以外的有價證券;買賣、代理買賣股票以外的有價證券;資產托管業(yè)務;從事
同業(yè)拆借;買賣、代理買賣外匯;結匯、售匯業(yè)務;從事銀行卡業(yè)務;提供信用證服務及擔
保;代理收付款項及代理保險業(yè)務;提供保管箱服務;財務顧問、資信調查、咨詢、見證業(yè)
務;經中國銀行保險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的其他業(yè)務;保險兼業(yè)代理業(yè)務;黃金及其制品進
出口;公募證券投資基金銷售;證券投資基金托管。(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
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經營項目以相關部門批準文件或許可證件為準)。
二、基金托管協(xié)議的依據、目的和原則
(一)訂立托管協(xié)議的依據
本協(xié)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以下簡稱《基金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
理辦法》(以下簡稱《運作辦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銷售機構監(jiān)督管理辦法》、《公開
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以下簡稱《信息披露辦法》)、《公開募集開放式證券
投資基金流動性風險管理規(guī)定》(以下簡稱《流動性風險管理規(guī)定》)、《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
金側袋機制指引(試行)》、《證券投資基金托管業(yè)務管理辦法》、《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內
容與格式準則第7號<托管協(xié)議的內容與格式〉》、《東海增益?zhèn)桶l(fā)起式證券投資基金基
金合同》(以下簡稱“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制訂。
(二)訂立托管協(xié)議的目的
訂立本協(xié)議的目的是明確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之間在基金財產的保管、投資運作、
凈值計算、收益分配、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的保管、信息披露及相互監(jiān)督等相關事宜中的權
利義務及職責,確?;鹭敭a的安全,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三)訂立托管協(xié)議的原則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充分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合法權益
的原則,經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協(xié)議。
(四)若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側袋機制實施期間的相關安排見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
書的規(guī)定。
三、基金托管人對基金管理人的業(yè)務監(jiān)督和核查
(一)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金投資范圍、
投資對象進行監(jiān)督。
本基金的投資范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fā)行上市交易的債券
(國債、央行票據、金融債券、企業(yè)債券、公司債券、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
券、次級債券、政府支持機構債券、政府支持債券、地方政府債券、可交換債券、可轉換債
券(含分離交易可轉債))、資產支持證券、債券回購、銀行存款(包括協(xié)議存款、定期存款
及其他銀行存款)、同業(yè)存單、貨幣市場工具、國債期貨、股票(含創(chuàng)業(yè)板及經中國證監(jiān)會
核準或注冊上市的股票、存托憑證)、經中國證監(jiān)會依法核準或注冊的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
金(不包括QDII基金、香港互認基金、FOF基金、可投資基金的非FOF基金、貨幣市場基
金、非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全市場的股票型ETF除外))等,以及法律法規(guī)或中國證
監(jiān)會允許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jiān)會的相關規(guī)定)。
如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構以后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可
以將其納入投資范圍。
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為:本基金對債券資產的投資比例不低于基金資產的80%,本基金
對股票、存托憑證、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等權益類資產及可交換債券、可轉換債券(含
分離交易可轉債)的合計投資比例不超過基金資產的20%;本基金持有其他基金,其市值不
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0%;每個交易日日終在扣除國債期貨合約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后,本
基金持有的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的5%,其中現金不
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收申購款等。其中,計入上述權益類資產的混合型基金需
符合下列兩個條件之一:
1、基金合同約定股票及存托憑證資產投資比例不低于基金資產60%的混合型基金;
2、根據基金披露的定期報告,最近四個季度中任一季度股票及存托憑證資產占基金資
產比例均不低于60%的混合型基金。
如法律法規(guī)或中國證監(jiān)會變更投資品種的投資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
后,可以調整上述投資品種的投資比例。
(二)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金投資比例進
行監(jiān)督?;鹜泄苋税聪率霰壤驼{整期限進行監(jiān)督:
(1)本基金對債券資產的投資比例不低于基金資產的80%,本基金對股票、存托憑證、
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等權益類資產及可交換債券、可轉換債券(含分離交易可轉債)的
合計投資比例不超過基金資產的20%;其中,計入上述權益類資產的混合型基金需符合下
列兩個條件之一:
1)基金合同約定股票及存托憑證資產投資比例不低于基金資產60%的混合型基金;
2)根據基金披露的定期報告,最近四個季度中任一季度股票及存托憑證資產占基金資
產比例均不低于60%的混合型基金;
(2)本基金持有其他基金,其市值不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0%;
(3)每個交易日日終在扣除國債期貨合約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后,本基金持有的現金
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的5%,其中現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
存出保證金、應收申購款等;
(4)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發(fā)行的證券(不含本基金所投資的基金份額),其市值不超過
基金資產凈值的10%;
(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發(fā)行的證券(不含本基金所投資的基
金份額),不超過該證券的10%,完全按照有關指數的構成比例進行證券投資的基金品種可
以不受此條款規(guī)定的比例限制;
(6)本基金投資于同一原始權益人的各類資產支持證券的比例,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
值的10%;
(7)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資產支持證券,其市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20%;
(8)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級別)資產支持證券的比例,不得超過該資產支持
證券規(guī)模的10%;
(9)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資于同一原始權益人的各類資產支持證券,不得
超過其各類資產支持證券合計規(guī)模的10%;
(10)本基金投資國債期貨,遵循以下投資比例限制:
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持有的買入國債期貨合約價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5%;
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持有的賣出國債期貨合約價值不得超過基金持有的債券總市值的30%;
本基金所持有的債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市值和買入、賣出國債期貨合約
價值,合計(軋差計算)應當符合基金合同關于債券投資比例的有關約定;在任何交易日內
交易(不包括平倉)的國債期貨合約的成交金額不得超過上一交易日基金資產凈值的30%;
(11)基金財產參與股票發(fā)行申購,本基金所申報的金額不超過本基金的總資產,本基
金所申報的股票數量不超過擬發(fā)行股票公司本次發(fā)行股票的總量;
(12)本基金進入全國銀行間同業(yè)市場進行債券回購的資金余額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
的40%,進入全國銀行間同業(yè)市場進行債券回購的最長期限為1年,債券回購到期后不得
展期;
(1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開放式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發(fā)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
超過該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資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
發(fā)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過該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完全按照有關指數的構成比
例進行證券投資的開放式基金以及中國證監(jiān)會認定的特殊投資組合可不受前述比例限制;
(14)本基金主動投資于流動性受限資產(含封閉運作基金、定期開放基金等)的市值
合計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5%;因證券市場波動、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規(guī)模變動
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該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動新增流動性受
限資產的投資;
(15)本基金與私募類證券資管產品及中國證監(jiān)會認定的其他主體為交易對手開展逆回
購交易的,可接受質押品的資質要求應當與基金合同約定的投資范圍保持一致;
(16)本基金資產總值不超過基金資產凈值140%;
(17)本基金投資存托憑證的比例限制依照境內上市交易的股票執(zhí)行,與境內上市交易
的股票合并計算;
(18)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ETF聯(lián)接基金除外)持有單只基金不得超過被
投資基金凈資產的20%,被投資基金凈資產規(guī)模以最近定期報告披露的規(guī)模為準;
(19)本基金投資其他基金時,被投資基金的運作期限應當不少于1年,最近定期報
告披露的基金凈資產應當不低于1億元;
(20)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投資限制。
因證券市場波動、基金規(guī)模變動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資不符合上述(18)
規(guī)定的投資比例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20個交易日內進行調整,但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特殊
情形除外。除上述第(3)、(14)、(15)、(18)項另有約定外,因證券/期貨市場波動、證券
發(fā)行人合并、基金規(guī)模變動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資比例不符合上述規(guī)定投資
比例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10個交易日內進行調整,但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構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基金管理人應當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個月內使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
的有關約定。在上述期間內,本基金的投資范圍、投資策略應當符合基金合同的約定?;?
托管人對基金的投資的監(jiān)督與檢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開始。
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部門取消或變更上述限制,如適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
序后,則本基金投資不再受相關限制或以變更后的規(guī)定為準。
(三)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本托管協(xié)議第十
五條第(十)款基金投資禁止行為進行監(jiān)督。基金托管人通過事后監(jiān)督方式對基金管理人基
金投資禁止行為進行監(jiān)督。
法律、行政法規(guī)或監(jiān)管部門取消或變更上述禁止性規(guī)定,如適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
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則本基金投資不再受相關限制或按調整后的規(guī)定為準。
(四)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金管理人參與
銀行間債券市場進行監(jiān)督。
基金管理人應在基金投資運作之前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符合法律法規(guī)及行業(yè)標準的、經慎
重選擇的、本基金適用的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對手名單,并約定各交易對手所適用的交易結
算方式?;鸸芾砣藨獓栏癜凑战灰讓κ置麊蔚姆秶阢y行間債券市場選擇交易對手?;?
托管人監(jiān)督基金管理人是否按事前提供的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對手名單進行交易,如基金管
理人在基金首次投資銀行間債券市場之前仍未向基金托管人提供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對手
名單的,視為基金管理人認可全市場交易對手。基金管理人可以每半年對銀行間債券市場交
易對手名單及結算方式進行更新,新名單確定前已與本次剔除的交易對手所進行但尚未結算
的交易,仍應按照協(xié)議進行結算。如基金管理人根據市場情況需要臨時調整銀行間債券市場
交易對手名單及結算方式的,應向基金托管人說明理由,并在與交易對手發(fā)生交易前3個工
作日內與基金托管人協(xié)商解決。
基金管理人負責對交易對手的資信控制,按銀行間債券市場的交易規(guī)則進行交易,并負
責處理因交易對手不履行合同而造成的糾紛,基金托管人不承擔由此造成的相應法律責任及
損失。若未履約的交易對手在基金托管人與基金管理人確定的時間前仍未承擔違約責任及其
他相關法律責任的,基金管理人有權向相關交易對手追償,基金托管人應予以必要的協(xié)助與
配合?;鹜泄苋烁鶕y行間債券市場成交單對本基金銀行間債券交易的交易對手及其結算
方式進行監(jiān)督。如基金托管人發(fā)現基金管理人沒有按照事先約定的交易對手或交易方式進行
交易時,基金托管人應及時書面或以雙方認可的其他方式提醒基金管理人,經提醒后仍未改
正,造成基金財產損失的,基金托管人不承擔由此造成的相應損失和責任。如果基金托管人
未能切實履行監(jiān)督職責,導致基金出現風險或造成基金資產損失的,基金托管人應承擔相應
責任。
(五)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金管理人投資
流通受限證券進行監(jiān)督。
基金管理人投資流通受限證券,應事先根據中國證監(jiān)會相關規(guī)定,明確基金投資流通受
限證券的比例,制訂嚴格的投資決策流程和風險控制制度,防范流動性風險、法律風險和操
作風險等各種風險?;鹜泄苋藢鸸芾砣耸欠褡袷叵嚓P制度、流動性風險處置預案以及
相關投資額度和比例等的情況進行監(jiān)督。
1、本基金投資的流通受限證券須為經中國證監(jiān)會批準的非公開發(fā)行股票、公開發(fā)行股
票網下配售部分等在發(fā)行時明確一定期限鎖定期的可交易證券,不包括由于發(fā)布重大消息或
其他原因而臨時停牌的證券、已發(fā)行未上市證券、回購交易中的質押券等流通受限證券。本
基金不投資有鎖定期但鎖定期不明確的證券。
本基金投資的流通受限證券限于可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登
公司”、“中國結算公司”或“結算公司”)或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銀行間市場
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負責登記和存管,并可在證券交易所或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的證
券。
本基金投資的流通受限證券應保證登記存管在本基金名下,基金管理人負責相關工作的
落實和協(xié)調,并確保基金托管人能夠正常查詢。因基金管理人原因產生的流通受限證券登記
存管問題,造成基金托管人無法安全保管本基金資產的責任與損失,及因流通受限證券存管
直接影響本基金安全的責任及損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擔。
2、基金管理人投資非公開發(fā)行股票,應制訂流動性風險處置預案并經其董事會批準。
風險處置預案應包括但不限于因投資流通受限證券需要解決的基金投資比例限制失調、基金
流動性困難以及相關損失的應對解決措施,以及有關異常情況的處置?;鸸芾砣藨谑状?
投資流通受限證券前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投資非公開發(fā)行股票相關流動性風險處置預案。
基金管理人對本基金投資流通受限證券的流動性風險負責,確保對相關風險采取積極有
效的措施,在合理的時間內有效解決基金運作的流動性問題。對本基金因投資流通受限證券
導致的流動性風險,基金托管人不承擔相應責任。
3、本基金投資非公開發(fā)行股票,基金管理人應至少于投資前三個工作日向基金托管人
提交有關書面資料,并保證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的有關資料真實、準確、完整。有關資料如有
調整,基金管理人應及時提供調整后的資料。上述書面資料包括但不限于:
(1)中國證監(jiān)會批準發(fā)行非公開發(fā)行股票的批準文件。
(2)非公開發(fā)行股票有關發(fā)行數量、發(fā)行價格、鎖定期等發(fā)行資料。
(3)非公開發(fā)行股票發(fā)行人與中登公司或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簽訂的證券
登記及服務協(xié)議。
(4)基金擬認購的數量、價格、總成本、賬面價值。
4、基金管理人應在本基金投資非公開發(fā)行股票后按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時限,在中國證監(jiān)
會規(guī)定媒介披露所投資非公開發(fā)行股票的名稱、數量、總成本、賬面價值,以及總成本和賬
面價值占基金資產凈值的比例、鎖定期等信息。
本基金有關投資流通受限證券比例如違反有關限制規(guī)定,在合理期限內未能進行及時調
整,基金管理人應在兩日內編制臨時報告書,予以公告。
5、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規(guī)定有權對基金管理人進行以下事項監(jiān)督:
(1)本基金投資流通受限證券時的法律法規(guī)遵守情況。
(2)在基金投資流通受限證券管理工作方面有關制度、流動性風險處置預案的建立與
完善情況。
(3)有關比例限制的執(zhí)行情況。
(4)信息披露情況。
6、相關法律法規(guī)對基金投資流通受限證券有新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六)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金資產凈值計
算、各類基金份額凈值計算、應收資金到賬、基金費用開支及收入確定、基金收益分配、相
關信息披露、基金宣傳推介材料中登載基金業(yè)績表現數據等進行監(jiān)督和核查。
(七)基金托管人依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協(xié)議的約定對于基金關
聯(lián)交易進行監(jiān)督。
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財產買賣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
與其有重大利害關系的公司發(fā)行的證券或者承銷期內承銷的證券,或者從事其他重大關聯(lián)交
易的,應當符合基金的投資目標和投資策略,遵循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優(yōu)先原則,防范利益
沖突,建立健全內部審批機制和評估機制,按照市場公平合理價格執(zhí)行。相關交易必須事先
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規(guī)予以披露。重大關聯(lián)交易應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會審
議,并經過三分之二以上的獨立董事通過?;鸸芾砣硕聲辽倜堪肽陮﹃P聯(lián)交易事項
進行審查。
根據法律法規(guī)有關基金從事的關聯(lián)交易的規(guī)定,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事先相互提
供與本機構有控股關系的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與其有重大利害關系的公司名單及有關關聯(lián)
方發(fā)行的證券名單,加蓋公章并書面提交,并確保所提供的關聯(lián)交易名單的真實性、完整性、
全面性?;鸸芾砣思盎鹜泄苋擞胸熑伪9苷鎸?、完整、全面的關聯(lián)交易名單,并負責及
時更新該名單。名單變更后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應及時發(fā)送另一方,另一方于2個工作
日內進行回函確認已知名單的變更。一方收到另一方書面確認后,新的關聯(lián)交易名單開始生
效。
法律、行政法規(guī)或監(jiān)管部門取消或變更上述限制,如適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適當程序后,則本基金投資不再受相關限制或按調整后的規(guī)定為準。
(八)基金托管人對基金投資銀行存款進行監(jiān)督。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與存款銀行建立定期對賬機制,確保基金銀行存款業(yè)務賬
目及核算的真實、準確?;鸸芾砣藨敯凑沼嘘P法規(guī)規(guī)定,與基金托管人、存款機構簽訂
相關書面協(xié)議。基金托管人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協(xié)議對基金銀行存款業(yè)務進行監(jiān)督與核
查,嚴格審查、復核相關協(xié)議、賬戶資料、投資指令、存款證實書等有關文件,切實履行托
管職責。
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在開展基金存款業(yè)務時,應嚴格遵守《基金法》、《運作辦法》
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以及國家有關賬戶管理、利率管理、支付結算等的各項規(guī)定。
基金投資銀行存款的,基金管理人應根據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確定符合
條件的所有存款銀行的名單,并及時提供給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應據以對基金投資銀行
存款的交易對手是否符合有關規(guī)定進行監(jiān)督。如基金管理人在基金投資運作之前未向基金托
管人提供存款銀行名單的,視為基金管理人認可所有銀行。
基金托管人對定期存款提前支取的損失不承擔責任。
(九)基金管理人有義務配合和協(xié)助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規(guī)、《基金合同》和本托管
協(xié)議對基金業(yè)務執(zhí)行核查。
對基金托管人發(fā)出的書面提示,基金管理人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答復并改正,或就基金托管
人的合理疑義進行解釋或舉證;對基金托管人按照法律法規(guī)、《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協(xié)議的
要求需向中國證監(jiān)會報送基金監(jiān)督報告的事項,基金管理人應積極配合提供相關數據資料和
制度等。
(十)若基金托管人發(fā)現基金管理人依據交易程序已經生效的指令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
和其他有關規(guī)定,或者違反《基金合同》約定的,應當立即書面或以雙方認可的其他方式通
知基金管理人,由此造成的相應損失不由基金托管人承擔。
(十一)基金托管人發(fā)現基金管理人有重大違規(guī)行為,應及時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同時通
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糾正,并將糾正結果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
基金管理人無正當理由,拒絕、阻撓對方根據本托管協(xié)議規(guī)定行使監(jiān)督權,或采取拖延、
欺詐等手段妨礙對方進行有效監(jiān)督,情節(jié)嚴重或經基金托管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托
管人應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
(十二)基金托管人發(fā)現基金管理人的上述事項及投資指令或實際投資運作違反法律法
規(guī)、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協(xié)議的規(guī)定,應及時以電話提醒或書面提示等方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
期糾正。
基金管理人應積極配合和協(xié)助基金托管人的監(jiān)督和核查?;鸸芾砣耸盏綍嫱ㄖ髴?
在下一工作日前及時核對并以書面形式給基金托管人發(fā)出回函,就基金托管人的合理疑義進
行解釋或舉證,說明違規(guī)原因及糾正期限,并保證在規(guī)定期限內及時改正。在上述規(guī)定期限
內,基金托管人有權隨時對通知事項進行復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鸸芾砣藢鹜?
管人通知的違規(guī)事項未能在限期內糾正的,基金托管人應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如果基金托管人
未能切實履行監(jiān)督職責,導致基金出現風險或造成基金資產損失的,基金托管人應承擔相應
責任。
(十三)當基金持有特定資產且存在或潛在大額贖回申請時,根據最大限度保護基金份
額持有人利益的原則,基金管理人經與基金托管人協(xié)商一致,并咨詢會計師事務所意見后,
可以依照法律法規(guī)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啟用側袋機制,無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
側袋機制實施期間,本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投資策略、組合限制、業(yè)績比較基準、風
險收益特征等約定僅適用于主袋賬戶。
側袋賬戶的實施條件、實施程序、運作安排、投資安排、特定資產的處置變現和支付等
對投資者權益有重大影響的事項詳見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的規(guī)定。
基金托管人依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以及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的約定,對側袋機制啟
用、特定資產處置和信息披露等方面進行監(jiān)督。
四、基金管理人對基金托管人的業(yè)務核查
(一)基金管理人對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職責情況進行核查,核查事項包括基金托管人
是否安全保管基金財產、是否開立基金財產的基金托管專戶、證券賬戶及投資所需其他賬戶、
是否及時、準確復核基金管理人計算的基金資產凈值和各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凈值、根據
基金管理人指令辦理清算交收,是否按照法規(guī)規(guī)定和《基金合同》規(guī)定進行相關信息披露和
是否監(jiān)督基金投資運作等行為。
(二)基金管理人發(fā)現基金托管人擅自挪用基金財產、未對基金財產實行分賬管理、未
執(zhí)行或無故延遲執(zhí)行基金管理人資金劃撥指令、泄露基金投資信息等違反《基金法》、《基金
合同》、本托管協(xié)議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時,基金管理人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
糾正。基金托管人收到通知后應在下一工作日前及時核對并以書面形式給基金管理人發(fā)出回
函,說明違規(guī)原因及糾正期限,并保證在規(guī)定期限內及時改正。在上述規(guī)定期限內,基金管
理人有權隨時對通知事項進行復查,督促基金托管人改正?;鹜泄苋藨e極配合基金管理
人的核查行為,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相關資料以供基金管理人核查托管財產的完整性和真實
性,在規(guī)定時間內答復基金管理人并改正。
(三)基金管理人發(fā)現基金托管人有重大違規(guī)行為,應及時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和銀行業(yè)監(jiān)
督管理機構,同時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糾正,并將糾正結果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鹜泄苋藢?
基金管理人通知的違規(guī)事項未能在限期內糾正的,基金管理人有權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鸸?
理人有權利要求基金托管人賠償基金以及基金管理人因此所遭受的損失?;鹜泄苋藷o正當
理由,拒絕、阻撓對方根據本協(xié)議規(guī)定行使監(jiān)督權,或采取拖延、欺詐等手段妨礙對方進行
有效監(jiān)督,情節(jié)嚴重或經基金管理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管理人有權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
五、基金財產的保管
(一)基金財產保管的原則
1、基金財產應獨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證券經紀商、期貨經紀商和基金銷售
機構等基金服務機構的固有財產。
2、基金托管人應安全保管基金財產。
3、基金托管人按照規(guī)定開設基金財產的基金托管專戶、證券賬戶及投資所需其他賬戶。
4、基金托管人對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財產分別設置賬戶,與基金托管人的其他業(yè)務和其
他基金的托管業(yè)務實行嚴格的獨立核算與分賬管理,確?;鹭敭a的完整與獨立。
5、基金托管人按照《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協(xié)議的約定保管基金財產,如有特殊情況雙
方可另行協(xié)商解決?;鹜泄苋宋唇浕鸸芾砣说暮戏ê弦?guī)指令,不得自行運用、處分、分
配本基金的任何資產(不包含基金托管人依據中登公司結算數據完成場內交易交收、托管資
產開戶銀行扣收結算費和賬戶維護費等費用)。
6、對于因為基金認(申)購、投資產生的應收資產,應由基金管理人負責與有關當事
人確定到賬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賬日基金財產沒有到達基金賬戶的,基金托管人應及
時通知并配合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進行催收?;鸸芾砣宋醇皶r催收給基金財產造成損失
的,基金管理人應負責向有關當事人追償基金財產的損失,基金托管人對基金管理人的追償
行為應予以必要的協(xié)助和配合。
7、除依據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財
產。
(二)募集資金的驗證
1、基金募集期間募集的資金應存于基金管理人在具有托管資格的商業(yè)銀行開設的“基
金募集專戶”。該賬戶由基金管理人開立并管理。
2、基金募集期滿或基金管理人依據法律法規(guī)及招募說明書可以決定停止基金發(fā)售時,
在發(fā)起資金的認購金額、發(fā)起資金提供方及其承諾的持有期限符合《基金法》、《運作辦法》
等有關規(guī)定后,基金管理人應將募集的屬于本基金財產的全部資金劃入基金托管人為本基金
開立的基金托管專戶,基金托管人在收到資金當日出具書面文件確認資金到賬情況。由基金
管理人在規(guī)定時間內聘請符合《證券法》規(guī)定的會計師事務所對基金進行驗資,出具驗資報
告。出具的驗資報告由參加驗資的2名以上(含2名)中國注冊會計師簽字方為有效。
3、若基金募集期限屆滿,未能達到《基金合同》生效的條件,由基金管理人按規(guī)定辦
理退款等事宜,基金托管人應提供充分協(xié)助。
(三)基金的基金托管專戶的開立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應負責本基金的基金托管專戶的開設和管理。
2、基金托管人應以本基金的名義在其營業(yè)機構開立本基金的基金托管專戶,并根據基
金管理人合法合規(guī)的指令辦理資金收付。本基金的一切貨幣收支活動,均需通過本基金的基
金托管專戶進行。
3、基金托管專戶的開立和使用,限于滿足開展本基金業(yè)務的需要。基金托管人和基金
管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義開立其他任何銀行賬戶;亦不得使用本基金的任何銀行賬戶進
行本基金業(yè)務以外的活動。
4、基金托管專戶的開立和管理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銀行業(yè)監(jiān)督管理機構的有關規(guī)定。
(四)基金證券賬戶的開設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在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為基金開立基金托管人與本基金聯(lián)
名的證券賬戶。
2、基金證券賬戶的開立和使用,僅限于滿足開展本基金業(yè)務的需要?;鹜泄苋撕突?
金管理人不得出借或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轉讓基金的任何證券賬戶,亦不得使用本基金的任何
賬戶進行本基金業(yè)務以外的活動。
3、基金證券賬戶的開立和證券賬戶卡的保管由基金托管人負責,賬戶資產的管理和運
用由基金管理人負責。
4、若中國證監(jiān)會或其他監(jiān)管機構在本托管協(xié)議訂立日之后允許基金從事其他投資品種
的投資業(yè)務,涉及相關賬戶的開立、使用的,按有關規(guī)定開設、使用并管理;若無相關規(guī)定,
則基金托管人應當比照并遵守上述關于賬戶開設、使用的規(guī)定。
(五)債券托管賬戶的開立和管理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托管人根據中國人民銀行、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
銀行間市場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有關規(guī)定,以本基金的名義在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
公司和銀行間市場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開立債券托管賬戶,持有人賬戶和資金結算賬戶,并
代表基金進行銀行間市場債券的結算?;鹜泄苋藚f(xié)助基金管理人完成銀行間債券市場準入
備案。
(六)基金投資銀行存款賬戶的開立和管理
基金財產投資定期存款在存款機構開立的銀行賬戶,包括實體或虛擬賬戶,其預留印鑒
經各方商議后預留。本著便于基金財產的安全保管和日常監(jiān)督核查的原則,存款行應盡量選
擇基金托管人經辦行所在地的分支機構。對于任何的定期存款投資,基金管理人都必須和存
款機構簽訂定期存款協(xié)議,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該協(xié)議作為劃款指令附件。該協(xié)議中必
須有如下明確條款:“存款證實書不得被質押或以任何方式被抵押,并不得用于轉讓和背書;
本息到期歸還或提前支取的所有款項必須劃至托管資金賬戶(明確戶名、開戶行、賬號等),
不得劃入其他任何賬戶?!比缍ㄆ诖婵顓f(xié)議中未體現前述條款,基金托管人有權拒絕定期存
款投資的劃款指令。在取得存款證實書后,基金托管人保管證實書正本或者復印件。基金管
理人應該在合理的時間內進行定期存款的投資和支取事宜,若基金管理人提前支取或部分提
前支取定期存款,若產生息差(即本基金財產已計提的資金利息和提前支取時收到的資金利
息差額),該息差的處理方法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雙方協(xié)商解決。
(七)期貨賬戶的開設和管理
基金管理人應依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和《基金合同》的約定,開設和管理期貨賬戶。
(八)結算備付金賬戶的開立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以基金托管人的名義在中登公司開立結算備付金賬戶,并代表所托管的
基金完成與中登公司的一級法人清算工作,基金管理人應予以積極協(xié)助。結算備付金、結算
互保基金、交收價差資金等的收取按照中登公司的規(guī)定執(zhí)行。
2、若中國證監(jiān)會或其他監(jiān)管機構在本托管協(xié)議生效日之后允許基金從事其他投資品種
的投資業(yè)務,涉及相關賬戶的開立、使用的,按有關規(guī)定開立、使用并管理;若無相關規(guī)定,
則基金托管人比照上述關于賬戶開立、使用的規(guī)定執(zhí)行。
(九)其他賬戶的開設和管理
1、因業(yè)務發(fā)展需要而開立的其他賬戶,可以根據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在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協(xié)商一致后,由基金管理人或托管人負責為基金開立。新賬戶按有
關規(guī)定使用并管理。
2、法律法規(guī)等有關規(guī)定對相關賬戶的開立和管理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辦理。
(十)基金財產投資的有關有價憑證等的保管
基金財產投資的有關實物證券等有價憑證由基金托管人存放于基金托管人的保管庫,也
可存入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銀行間市場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中登公司上海分
公司/深圳分公司或票據營業(yè)中心的代保管庫,保管憑證由基金托管人持有。有價憑證的購
買和轉讓,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共同辦理。屬于基金托管人實際有效控制下的實物證
券等有價憑證在基金托管人保管期間的損壞、滅失,由此產生的責任應由基金托管人承擔;
基金托管人對由基金托管人以外機構實際有效控制的資產不承擔保管責任。
(十一)與基金財產有關的重大合同的保管
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簽署的與基金有關的重大合同的原件應由基金管理人保管。重大
合同的保管期限不低于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
基金管理人應向基金托管人提供與合同原件核對一致的并加蓋基金管理人公章的合同
傳真件或復印件,未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合同原件不得轉移。
六、指令的發(fā)送、確認和執(zhí)行
基金管理人在運用基金財產時向基金托管人發(fā)送交易資金劃撥及其他款項收付指令,基
金托管人執(zhí)行基金管理人的指令、辦理基金名下的資金往來等有關事項?;鸸芾砣税l(fā)送指
令應采用電子直連、傳真或雙方共同確認的方式。
(一)基金管理人對發(fā)送指令人員的書面授權
1、基金管理人應指定專人向基金托管人發(fā)送指令。
2、基金管理人應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加蓋公章的書面授權文件,內容包括被授權人名單、
預留印鑒及被授權人名章樣本和簽字樣本,授權文件應注明被授權人相應的權限。
3、基金托管人在收到授權文件原件并經電話確認后,授權文件即生效。如果授權文件
中載明具體生效時間的,該生效時間不得早于基金托管人收到授權文件并經電話確認的時
點。如早于前述時間,則以基金托管人收到授權文件并經電話確認的時點為授權文件的生效
時間。
4、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對授權文件負有保密義務,其內容不得向被授權人及相關
操作人員以外的任何人泄露。但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有權機關要求的除外。
(二)指令的內容
1、指令包括基金管理人在運用基金財產時向基金托管人發(fā)送的付款指令(含贖回、分
紅付款指令、銀行間業(yè)務劃款指令)以及其他資金劃撥指令等。
2、基金管理人通過傳真或者郵件掃描件方式發(fā)給基金托管人的指令應寫明款項事由、
支付時間、到賬時間、金額、賬戶等,加蓋預留印鑒并由被授權人簽字或蓋章,對電子直連
劃款指令或者網銀形式發(fā)送的指令應包括但不限于款項事由、支付時間、金額、賬戶等,基
金托管人以收到的電子指令為合規(guī)有效指令。
(三)指令的發(fā)送、確認及執(zhí)行的時間和程序
1、指令的發(fā)送
基金管理人發(fā)送指令應采用電子直連、傳真方式或雙方協(xié)商一致的其他方式。
基金管理人應按照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在其合法的經營權限和交易權限內
發(fā)送指令;被授權人應嚴格按照其授權權限發(fā)送指令。對于被授權人依約定程序發(fā)出的指令,
基金管理人不得否認其效力。但如果基金管理人已經撤銷或更改對交易指令發(fā)送人員的授
權,并且基金托管人根據本協(xié)議確認后,則對于此后該交易指令發(fā)送人員無權發(fā)送的指令,
或超權限發(fā)送的指令,基金管理人不承擔責任,授權已更改但未經基金托管人確認的情況除
外。
指令發(fā)出后,基金管理人應及時以電話或雙方認可的方式向基金托管人確認。
基金管理人應在交易結束后將銀行間同業(yè)市場債券交易成交單加蓋預留印鑒后及時傳
真給基金托管人,并電話確認。如果銀行間簿記系統(tǒng)已經生成的交易需要取消或終止,基金
管理人要書面通知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應于劃款前一日向基金托管人發(fā)送投資劃款指令并確認,如需在劃款當日下
達投資劃款指令,在發(fā)送指令時,除需考慮資金在途時間外,還需給基金托管人留有至少2
個小時的復核和審批時間?;鸸芾砣讼蚧鹜泄苋税l(fā)送要求當日支付的劃款指令的最晚時
間為每個工作日的15:00?;鹜泄苋藢⒁暩犊顥l件具備時為指令送達時間。有效劃款指令
是指指令要素(包括付款人、付款賬號、收款人、收款賬號、金額(大、小寫)、款項事由、
支付時間)準確無誤、預留印鑒相符、相關的指令附件齊全且頭寸充足的劃款指令。因基金
管理人自身原因造成的指令傳輸不及時、未能留出足夠的劃款時間,致使資金未能及時到賬
所造成的損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擔。對新股申購網下發(fā)行業(yè)務,基金管理人指令發(fā)送時間最遲
不應晚于申購繳款日上午12:00。
2、指令的確認
基金托管人應指定專人接收基金管理人的指令,預先通知基金管理人其名單,并與基金
管理人商定指令發(fā)送和接收方式。指令到達基金托管人后,基金托管人應指定專人根據基金
管理人提供的授權文件進行表面相符的形式審查,立即審慎驗證有關內容及印鑒,如有疑問
必須及時以書面或以雙方認可的其他方式通知基金管理人。
3、指令的時間和執(zhí)行
基金托管人對指令驗證后,應及時執(zhí)行。
基金管理人應確?;鹜泄苋嗽趫?zhí)行指令時,基金托管專戶有足夠的資金余額,對基金
管理人在沒有充足資金的情況下向基金托管人發(fā)出的指令,基金托管人可不予執(zhí)行,但應立
即以書面或以雙方認可的其他方式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審核、查明原因,出具書
面文件確認此交易指令無效,基金托管人不承擔因未執(zhí)行該指令造成損失的責任。
(四)基金管理人發(fā)送錯誤指令的情形和處理程序
基金管理人發(fā)送錯誤指令的情形包括指令違反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的約定,指令發(fā)
送人員無權或超越權限發(fā)送指令及交割信息錯誤,指令中重要信息模煳不清或不全。
基金托管人在履行監(jiān)督職能時,發(fā)現基金管理人的指令錯誤時,有權拒絕執(zhí)行,并及時
以書面或以雙方認可的其他方式通知基金管理人改正。如需撤銷指令,基金管理人應出具書
面說明,并加蓋預留印鑒。
(五)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規(guī)暫緩、拒絕執(zhí)行指令的情形和處理程序
若基金托管人發(fā)現基金管理人的指令違反法律法規(guī),或者違反《基金合同》約定的,應
當視情況暫緩或拒絕執(zhí)行,并立即以書面或雙方認可的方式通知基金管理人。
(六)基金托管人未按照基金管理人指令執(zhí)行的處理方法
基金托管人由于自身原因,未按照基金管理人發(fā)送的指令執(zhí)行,應在發(fā)現后及時采取措
施予以彌補并及時通知基金管理人;若對基金財產或投資人造成的直接損失,由基金托管人
賠償由此造成的直接損失。
(七)更換被授權人員的程序
1、基金管理人若對授權通知的內容進行修改,應當提前至少一個工作日電話通知基金
托管人。基金管理人需提供書面的變更授權通知文件,在加蓋公章后發(fā)送給基金托管人,同
時以電話形式向基金托管人確認。變更授權通知文件在基金托管人收到相關文件掃描件和基
金管理人的電話確認時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此后三個工作日內將變更授權通知文件原件送交
基金托管人。若原件與掃描件不一致,基金托管人應及時與基金管理人聯(lián)系予以確認。如此
前基金托管人已經按照掃描件執(zhí)行的,基金托管人不承擔責任。
2、基金托管人更改接受基金管理人指令的人員及聯(lián)系方式,應提前至少一個工作日通
過郵件、傳真、錄音電話或通過書面或以雙方認可其他方式通知基金管理人。
(八)其他事項
基金托管人在接收指令時,應對指令的要素是否齊全、印鑒與被授權人是否與預留的授
權文件內容相符進行表面一致性檢查,如發(fā)現問題,應及時報告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對
按照正常程序執(zhí)行基金管理人的合法指令對基金財產造成的損失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基金托
管人未能依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協(xié)議約定切實履行相關審查與監(jiān)督職責
的除外。
基金管理人同意基金托管人根據其收到的中登公司或深、滬證券交易所的交易數據與中
登公司進行交收。基金投資發(fā)生的所有場內交易的清算交收,由基金托管人根據相關登記結
算公司的結算規(guī)則辦理,基金管理人不需要另行出具指令。
遵照中登上海預交收制度、中登深圳結算互保金制度、中登上海深圳備付金管理辦法等
有關規(guī)定所做的結算備付金、保證金及最低結算備付金的調整也視為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
人發(fā)出的有效指令,無須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另行出具指令,基金托管人應予以執(zhí)行。
本基金資金賬戶發(fā)生的銀行結算費用等銀行費用,由基金托管人直接從資金賬戶中扣
劃,無須基金管理人出具指令。
七、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
(一)選擇證券、期貨買賣的證券、期貨經紀商
基金管理人應制定選擇證券買賣的證券經紀商的標準和程序?;鸸芾砣素撠熯x擇證券
經紀商,并與其簽訂證券交易單元租用協(xié)議。基金管理人應及時將本基金財產的證券交易單
元號、傭金費率等基本信息以及變更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以便基金托管人估值
核算使用。因相關法律法規(guī)或交易規(guī)則的修改帶來的變化以屆時有效的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交易
規(guī)則為準。
基金管理人負責選擇代理本基金期貨交易的期貨經紀商,并與其簽訂期貨經紀合同,其
他事宜根據法律法規(guī)、《基金合同》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若無明確規(guī)定的,可參照有關證券買
賣、證券經紀商選擇的規(guī)則執(zhí)行。
(二)基金投資證券后的清算交收安排
1、關于基金財產在證券交易所市場達成的符合中國結算公司多邊凈額結算要求的證券
交易:
(1)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應共同遵守中登公司制定的相關業(yè)務規(guī)則和規(guī)定,該等
規(guī)則和規(guī)定自動成為本款規(guī)定的內容?;鸸芾砣嗽谕顿Y前,應充分知曉與理解中登公司針
對各類交易品種制定結算業(yè)務規(guī)則和規(guī)定,并遵守基金托管人為履行特別結算參與人的義務
所制定的業(yè)務規(guī)則與規(guī)定。
(2)基金托管人代理本基金與中登公司完成證券交易及非交易涉及的證券資金結算業(yè)
務,并承擔由基金托管人原因造成的正常結算、交收業(yè)務無法完成的責任;若由于基金管理
人原因造成基金托管人無法正常完成結算業(yè)務,基金托管人發(fā)現后應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
由基金管理人負責解決,由此造成基金托管人無法按時向中登公司支付證券清算款的責任以
及由此給基金托管人所托管的其他財產造成的損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擔。
(3)基金管理人簽署本協(xié)議,即視為同意基金管理人在構成資金交收違約且未能按時
指定相關證券作為交收履約擔保物時,基金托管人可自行向結算公司申請由結算公司協(xié)助凍
結基金管理人本基金證券賬戶內相應證券,無需基金管理人另行出具書面確認文件,但應及
時通知基金管理人。
(4)基金托管人遵照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和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備付金、保證金管理
辦法有關規(guī)定,確定和調整本基金財產最低結算備付金、證券結算保證金限額,基金管理人
應存放于中登公司的最低備付金、結算保證金日末余額不得低于基金托管人根據中登公司上
海和深圳分公司備付金、保證金管理辦法規(guī)定的限額?;鹜泄苋烁鶕械枪旧虾:蜕钲?
分公司規(guī)定向基金財產支付利息。
(5)根據中登公司托管行集中清算規(guī)則,如基金財產T日進行了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
T+1DVP賣出交易,基金管理人不能將該筆資金作為T+1日的可用頭寸,即該筆資金在T+1
日不可用也不可提,該筆資金在T+2日才能劃撥至托管專戶。
(6)根據中登公司的規(guī)定,結算備付金賬戶內的最低備付金、交易保證金賬戶內的資
金按月調整按季結息,因此,基金合同終止時,基金可能有尚存放于結算公司的最低備付金、
交易保證金以及結算公司尚未支付的利息等款項。對上述款項,基金托管人將于結算公司支
付該等款項時扣除相應銀行匯劃費用后劃付至基金清算報告中指定的收款賬戶。基金合同終
止后,中登公司根據結算規(guī)則,調增基金財產的結算備付金以及交易保證金,基金管理人應
配合基金托管人,向基金托管人及時劃付調增款項,以便基金托管人履行交收職責。
(7)基金管理人知曉并確認,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資產中用于融資回購的債券將作為
基金托管人相關結算備付金賬戶償還融資回購到期購回款的質押券,若基金管理人債券回購
交收違約,結算公司依法對質押券進行處置,但須及時書面通知基金管理人。
2、關于基金資產在證券交易所市場達成的符合中國結算公司T+0非擔保結算要求的證
券交易:
(1)對于在滬深交易所交易的采用T+0非擔保交收的交易品種(如深圳公司債大宗交
易,根據中登公司業(yè)務規(guī)則適時調整),基金管理人需在交易當日不晚于14:00向基金托管
人發(fā)送交易應付資金劃款指令,同時將相關交易證明文件傳真至基金托管人,并與基金托管
人進行電話確認,以保證當日交易資金交收的順利進行。中登公司業(yè)務規(guī)則允許采用RTGS
交收的,在本基金非擔保交收賬戶可用資金充足的情況下,基金托管人將進行勾單處理。對
于基金管理人在14:00后出具的劃款指令,特別是需要基金托管人進行“勾單”確認的交
易,基金托管人本著勤勉盡責的原則積極處理,但不保證支付/勾單成功。
(2)基金管理人一旦出現交易后無法履約的情況,應在第一時間通知基金托管人。對
于中國結算公司允許基金托管人指定不履約的交易品種,基金管理人應向基金托管人出具書
面的取消交收指令。另,鑒于中登公司對取消交收(指定不履約)申報時間有限,基金托管
人有權在電話通知基金管理人后,先行完成取消交收操作,基金管理人承諾日終前補出具書
面的取消交收指令。
(3)若基金管理人未及時出具交易應付資金劃款指令,或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資金托管
賬戶頭寸不足的情況下交易,基金托管人有權在中登公司取消交收截止時點前半小時內主動
對該筆交易進行取消交收申報,相應損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擔。
(4)對于根據結算規(guī)則不能取消交收的交易品種,如出現前述第(2)、(3)項所述情
形的,基金管理人知悉并同意基金托管人有權(但并非確保)僅根據中國結算公司的清算交
收數據,主動將基金資金托管賬戶中的資金劃入中國結算公司用以完成當日T+0非擔保交
收交易品種的交收,基金管理人承諾在日終前向基金托管人補出具資金劃款指令。
(5)發(fā)生以下因基金管理人原因所造成的情形,基金管理人應承擔相應責任:
1)基金資金不足導致其自身產品交收失敗,由基金管理人承擔交易失敗的風險,基金
托管人無義務為本基金墊付交收款項;
2)因基金管理人未在本協(xié)議約定的時間前向基金托管人提交有效劃款指令,導致基金
托管人無法及時完成支付結算操作而使其自身產品交收失敗的,由基金管理人自行承擔交易
失敗的風險;
3)因基金資金不足,且占用基金托管人最低備付金交收成功,造成基金托管人損失,
則應對造成的直接損失承擔賠償責任,且基金托管人保留根據上海銀行間市場同業(yè)拆借利率
向基金管理人追索利息的權利;
4)因基金資金不足或基金管理人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向基金托管人提交劃款指令,且有證
據證明其直接造成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其他產品交收失敗和損失的,基金管理人應對造成的直
接損失承擔負賠償責任。
(6)基金管理人已充分了解托管行結算模式下可能存在的交收風險。如基金托管人托
管的其他產品資金不足或過錯,進而導致基金管理人管理的產品交收失敗的,則基金托管人
將配合基金管理人提供相關數據等信息向其他客戶追償;如基金托管人存在過錯的,同時應
在過錯范圍內對基金管理人承擔賠償責任。
(7)對于基金采用T+0非擔保交收下實時結算(RTGS)方式完成實時交收的收款業(yè)
務,基金管理人可根據需要在交易交收后且不晚于交收當日14:00向基金托管人發(fā)送交易
應收資金收款指令,同時將相關交易證明文件傳真或以雙方認可的其他方式發(fā)送至基金托管
人,并與基金托管人進行電話確認,以便基金托管人將交收金額提回至基金資金托管賬戶。
3、關于基金資產在證券交易所市場達成的符合中國結算公司T+N非擔保結算要求的證
券交易
基金管理人知悉并同意基金托管人僅根據中國結算公司的清算交收數據主動完成基金
資金清算交收。若基金管理人出現交易后無法履約的情況,并且中國結算公司的業(yè)務規(guī)則允
許基金托管人對相關交易可以取消交收的,基金管理人應于交收日前一工作日向基金托管人
出具書面的取消交收指令,并與基金托管人進行電話確認。
(三)銀行間債券交易的清算交收安排
1、基金管理人負責對交易對手的資信控制,按銀行間債券市場的交易規(guī)則進行交易,
并負責解決因交易對手不履行合同或不及時履行合同而造成的糾紛及損失,基金托管人不承
擔由此造成的相應法律責任及損失,但對基金管理人解決糾紛予以必要的配合。
2、基金管理人應在交易結束后將銀行間同業(yè)市場債券交易成交單加蓋預留印鑒后及時
傳真給基金托管人,并電話確認。如果銀行間中債綜合業(yè)務平臺或上海清算所客戶終端系統(tǒng)
已經生成的交易需要取消或終止,基金管理人要書面通知基金托管人。
3、基金管理人發(fā)送有效指令(包括原指令被撤銷、變更后再次發(fā)送的新指令)的截止
時間為當天的15:00。如基金管理人要求當天某一時點到賬,則交易結算指令需提前2個工
作小時發(fā)送,并進行電話確認。指令、成交單傳輸不及時、未能留出足夠的操作時間,致使
資金未能及時到賬、債券未能及時交割所造成的損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擔。
4、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下達指令時,應確保基金財產托管專戶有足夠的資金余額,
對基金管理人在沒有充足資金的情況下向基金托管人發(fā)出的指令,基金托管人可不予執(zhí)行,
并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經及時通知后基金托管人不承擔因為不執(zhí)行該指令而造成損失的責
任?;鸸芾砣舜_認該指令不予取消的,資金備足并通知基金托管人的時間視為指令收到時
間。
5、銀行間交易結算方式采用券款對付的,托管專戶與本基金在登記結算機構開立的
DVP資金賬戶之間的資金調撥,除了登記結算機構系統(tǒng)自動將DVP資金賬戶資金退回至托
管專戶的之外,應當由基金管理人出具資金劃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審核無誤后執(zhí)行。由于基
金管理人未及時出具指令導致本基金在托管專戶的頭寸不足或者DVP資金賬戶頭寸不足導
致的損失,由過錯方承擔相應責任。
(四)投資銀行存款的特別約定
1、本基金投資銀行存款,采用雙方認可的方式辦理。
2、基金管理人投資銀行存款或辦理存款支取時,應提前書面通知基金托管人,以便基
金托管人有足夠的時間履行相應的業(yè)務操作程序。
(五)本基金投資于期貨發(fā)生的資金交割清算由基金管理人選定的期貨經紀商負責辦
理,基金托管人對由于期貨交易所期貨保證金制度和清算交割的需要而存放在期貨經紀商的
資金不行使保管職責和交收職責,基金管理人應在期貨經紀協(xié)議或其它協(xié)議中約定由選定的
期貨經紀商承擔資金安全保管責任和交收責任。
(六)交易記錄、資金和證券賬目核對的時間和方式
1、交易記錄的核對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按日進行交易記錄的核對。對外披露凈值之前,必須保證當天
所有實際交易記錄與基金會計賬簿上的交易記錄完全一致。
2、資金賬目的核對
對于基金的資金賬目,由相關各方每日對賬一次,確保賬賬相符、賬實相符。
3、證券賬目的核對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每日核對證券賬目余額。證券交易所證券賬目每個交易日結束
后核對一次,非交易所證券賬目每月末核對一次,確保賬實相符。
4、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每月月末核對實物證券賬目。
(七)基金申購、贖回和轉換業(yè)務處理的基本規(guī)定
1、基金份額申購、贖回的確認、清算由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的登記機構負責。
2、基金管理人應將每個開放日的申購、贖回、轉換開放式基金的數據傳送給基金托管
人?;鸸芾砣藨獙鬟f的申購、贖回、轉換開放式基金的數據真實性負責?;鹜泄苋藨?
及時查收申購及轉入資金的到賬情況并根據基金管理人指令及時劃付贖回及轉出款項。
3、基金管理人應保證本基金(或本基金管理人委托)的登記機構每個工作日15:00前
向基金托管人發(fā)送前一開放日上述有關數據,并保證相關數據的準確、完整。
4、登記機構應通過與基金托管人建立的共同約定的數據傳送系統(tǒng)發(fā)送有關數據(包括
電子數據和蓋章生效的紙制清算匯總表),如因各種原因,該系統(tǒng)無法正常發(fā)送,雙方可協(xié)
商解決處理方式。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發(fā)送的數據,雙方各自按有關規(guī)定保存。
5、如基金管理人委托其他機構辦理本基金的登記業(yè)務,應保證上述相關事宜按時進行。
否則,由基金管理人承擔相應的責任。
6、關于清算專用賬戶的設立和管理
為滿足申購、贖回及分紅資金匯劃的需要,由基金管理人開立資金清算專用賬戶,該賬
戶由登記機構管理。
7、對于基金申購過程中產生的應收款,應由基金管理人負責與有關當事人確定到賬日
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賬日應收款沒有到達基金托管專戶的,基金托管人應及時通知基金
管理人采取措施進行催收,由此造成基金損失的,基金管理人應負責向有關當事人追償基金
的損失,基金托管人予以必要的配合。
8、贖回和分紅資金劃撥規(guī)定
撥付贖回款或進行基金分紅時,如基金托管專戶有足夠的資金,基金托管人應按時撥付;
因基金托管專戶沒有足夠的資金,導致基金托管人不能按時撥付,如系基金管理人的原因造
成,相關責任由基金管理人承擔,基金托管人不承擔墊款義務。
9、資金指令
除申購款項到達基金托管專戶需雙方按約定方式對賬外,回購到期付款和與投資有關的
付款、贖回和分紅資金劃撥時,基金管理人需向基金托管人下達指令。
資金指令的格式、內容、發(fā)送、接收和確認方式等與投資指令相同。
10、暫停贖回和巨額贖回處理
基金管理人應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以及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對暫停贖回的情形進行相應
處理,并在發(fā)生暫停贖回的當日及時以雙方認可的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應嚴格
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以及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對巨額贖回的情形進行相應處理,并在決定部分延
期贖回的當日及時以雙方認可的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
(八)申贖凈額結算
基金托管專戶與“基金清算賬戶”間的資金結算遵循“全額清算、凈額交收”的原則,
每日按照基金托管專戶應收資金與應付資金的差額來確定基金托管專戶凈應收額或凈應付
額,以此確定資金交收額。當存在基金托管專戶凈應收額時,基金管理人應在交收日15:00
時之前從基金清算賬戶劃往基金托管專戶,基金托管人在資金到賬后按約定方式通知基金管
理人;當存在基金托管專戶凈應付額時,基金托管人按照基金管理人的劃款指令將基金托管
專戶凈應付額在交收日12:00前劃往基金清算賬戶,基金托管人在資金劃出后立即通知基
金管理人,便于基金管理人進行賬務管理。
當存在基金托管專戶凈應付額時,如基金托管專戶有足夠的資金,基金托管人應按時撥
付;因基金托管專戶沒有足夠的資金,導致基金托管人不能按時撥付,基金托管人應及時通
知基金管理人,如系基金管理人的原因造成,責任由基金管理人承擔,基金托管人不承擔墊
款義務。
(九)基金轉換
1、在本基金與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開展轉換業(yè)務之前,基金管理人應及時告知
基金托管人。
2、基金托管人將根據基金管理人傳送的基金轉換數據進行賬務處理,具體資金清算和
數據傳遞的時間、程序及托管協(xié)議當事人承擔的權責按基金管理人屆時的公告執(zhí)行。
3、本基金開展基金轉換業(yè)務應按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進行公告。
八、基金資產凈值計算和會計核算
(一)基金資產凈值的計算、復核與完成的時間及程序
1、基金資產凈值是指基金資產總值減去基金負債后的金額。
各類基金份額凈值是按照每個工作日閉市后,各類基金資產凈值分別除以當日該類基金
份額的余額數量計算,均精確到0.0001元,小數點后第5位四舍五入?;鸸芾砣丝梢栽O
立大額贖回情形下的凈值精度應急調整機制。國家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基金管理人于每個工作日計算基金資產凈值及各類基金份額凈值,并按規(guī)定公告。如遇
特殊情況,經履行適當程序,可以適當延遲計算或公告。
2、基金管理人應每個工作日對基金資產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據法律法規(guī)或《基金合
同》的規(guī)定暫停估值時除外?;鸸芾砣嗣總€工作日對基金資產估值后,將基金份額凈值結
果以雙方認可的方式發(fā)送基金托管人,經基金托管人復核無誤后,由基金管理人按約定對外
公布。
(二)基金資產估值方法和特殊情形的處理
1、估值對象
基金所擁有的股票、債券、證券投資基金、銀行存款本息、國債期貨合約、應收款項、
資產支持證券、其它投資等資產及負債。
2、估值原則
基金管理人在確定相關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的公允價值時,應符合《企業(yè)會計準則》、
監(jiān)管部門有關規(guī)定。
(1)對存在活躍市場且能夠獲取相同資產或負債報價的投資品種,在估值日有報價的,
除會計準則規(guī)定的例外情況外,應將該報價不加調整地應用于該資產或負債的公允價值計
量。估值日無報價且最近交易日后未發(fā)生影響公允價值計量的重大事件的,應采用最近交易
日的報價確定公允價值。有充足證據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報價不能真實反映公允價值
的,應對報價進行調整,確定公允價值。
與上述投資品種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應以相同資產或負債的公允價值為基礎,并
在估值技術中考慮不同特征因素的影響。特征是指對資產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該限制
是針對資產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術中不應將該限制作為特征考慮。此外,基金管理人不
應考慮因其大量持有相關資產或負債所產生的溢價或折價。
(2)對不存在活躍市場的投資品種,應采用在當前情況下適用并且有足夠可利用數據
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時,應優(yōu)先使用可觀
察輸入值,只有在無法取得相關資產或負債可觀察輸入值或取得不切實可行的情況下,才可
以使用不可觀察輸入值。
(3)如經濟環(huán)境發(fā)生重大變化或證券發(fā)行人發(fā)生影響證券價格的重大事件,使?jié)撛诠?
值調整對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資產凈值的影響在0.25%以上的,應對估值進行調整并確定公允
價值。
3、估值方法
(1)證券交易所上市的有價證券的估值
1)交易所上市的有價證券(包括股票等),以其估值日在證券交易所掛牌的市價(收盤
價)估值;估值日無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經濟環(huán)境未發(fā)生重大變化或證券發(fā)行機構未發(fā)
生影響證券價格的重大事件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價(收盤價)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經濟
環(huán)境發(fā)生了重大變化或證券發(fā)行機構發(fā)生影響證券價格的重大事件的,可參考類似投資品種
的現行市價及重大變化因素,調整最近交易市價,確定公允價格。
2)對于已上市或已掛牌轉讓的不含權固定收益品種(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選取第三
方估值基準服務機構提供的相應品種當日的估值全價,基金管理人應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
規(guī)定進行涉稅處理。
3)對于在交易所市場上市交易的公開發(fā)行的可轉換債券等有活躍市場的含轉股權的債
券,實行全價交易的債券選取估值日收盤價作為估值全價;實行凈價交易的債券選取估值日
收盤價并加計每百元稅前應計利息作為估值全價。
4)對于已上市或已掛牌轉讓的含權固定收益品種(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選取第三方
估值基準服務機構提供的相應品種當日的唯一估值全價或推薦估值全價。
5)交易所上市不存在活躍市場的有價證券,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交易所市場
掛牌轉讓的資產支持證券,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
(2)處于未上市期間的有價證券應區(qū)分如下情況處理:
1)送股、轉增股、配股和公開增發(fā)的新股,按估值日在證券交易所掛牌的同一股票的
估值方法估值;該日無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市價(收盤價)估值。
2)首次公開發(fā)行未上市或未掛牌轉讓的股票、債券,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
3)對在交易所市場發(fā)行未上市或未掛牌轉讓的債券,對存在活躍市場的情況下,應以
活躍市場上未經調整的報價作為估值日的公允價值;對于活躍市場報價未能代表估值日公允
價值的情況下,應對市場報價進行調整以確認估值日的公允價值;對于不存在市場活動或市
場活動很少的情況下,應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其公允價值。
4)在發(fā)行時明確一定期限限售期的股票,包括但不限于非公開發(fā)行股票、首次公開發(fā)
行股票時公司股東公開發(fā)售股份、通過大宗交易取得的帶限售期的股票等(不包括停牌、新
發(fā)行未上市、回購交易中的質押券等流通受限股票),按監(jiān)管機構或行業(yè)協(xié)會有關規(guī)定確定
公允價值。
(3)對全國銀行間市場上不含權的固定收益品種,按照第三方估值基準服務機構提供
的相應品種當日的估值全價估值。對銀行間市場上含權的固定收益品種,按照第三方估值基
準服務機構提供的相應品種當日的唯一估值全價或推薦估值全價估值。對于含投資人回售權
的固定收益品種,行使回售權的,在回售登記日至實際收款日期間選取第三方估值基準服務
機構提供的相應品種的唯一估值全價或推薦估值全價進行估值,同時應充分考慮發(fā)行人的信
用風險變化對公允價值的影響。回售登記截止日(含當日)后未行使回售權的按照長待償期
所對應的價格進行估值。
(4)同一證券同時在兩個或兩個以上市場交易的,按證券所處的市場分別估值。
(5)國債期貨合約以估值當日結算價進行估值。估值當日無結算價的,且最近交易日
后經濟環(huán)境未發(fā)生重大變化的,采用最近交易日結算價估值。如法律法規(guī)今后另有規(guī)定的,
從其規(guī)定。
(6)本基金投資存托憑證的估值核算,依照境內上市交易的股票執(zhí)行。
(7)證券投資基金的估值
1)非上市基金估值:
境內非貨幣市場基金,按所投資基金估值日的份額凈值估值。
2)交易所上市基金估值:
①投資的ETF基金,按所投資ETF基金估值日的收盤價估值。
②投資的境內上市開放式基金(LOF),按所投資基金估值日的份額凈值估值。
③投資的境內上市定期開放式基金、封閉式基金,按所投資基金估值日的收盤價估值。
3)特殊情況處理
如遇所投資基金不公布基金份額凈值、進行折算或拆分、估值日無交易等特殊情況,基
金管理人根據以下原則進行估值:
①以所投資基金的基金份額凈值估值的,若所投資基金與本基金估值頻率一致但未公布
估值日基金份額凈值,按其最近公布的基金份額凈值為基礎估值。
②以所投資基金的收盤價估值的,若估值日無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市場環(huán)境未發(fā)生重
大變化,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盤價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市場環(huán)境發(fā)生了重大變化的,可使用
最新的基金份額凈值為基礎或參考類似投資品種的現行市價及重大變化因素調整最近交易
市價,確定公允價值。
③如果所投資基金前一估值日至估值日期間發(fā)生分紅除權、折算或拆分,基金管理人應
根據基金份額凈值或收盤價、單位基金份額分紅金額、折算拆分比例、持倉份額等因素合理
確定公允價值。
4)當基金管理人認為所投資基金按上述第1)至第3)項進行估值存在不公允時,應與
基金托管人協(xié)商一致采用合理的估值技術或估值標準確定其公允價值。
(8)當本基金發(fā)生大額申購或贖回情形時,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擺動定價機制,以確
?;鸸乐档墓叫?。具體處理原則與操作規(guī)范遵循相關法律法規(guī)以及監(jiān)管部門、自律規(guī)則
的規(guī)定。
(9)如有確鑿證據表明按上述方法進行估值不能客觀反映其公允價值的,基金管理人
可根據具體情況與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價值的價格估值。
(10)相關法律法規(guī)以及監(jiān)管部門有強制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如有新增事項,按國家最
新規(guī)定估值。
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發(fā)現基金估值違反基金合同訂明的估值方法、程序及相關法
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或者未能充分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時,應立即通知對方,共同查明原因,
雙方協(xié)商解決。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基金資產凈值計算和基金會計核算的義務由基金管理人承擔。本基
金的基金會計責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擔任,基金托管人承擔復核責任,因此,就與本基金有關
的會計問題,如經相關各方在平等基礎上充分討論后,仍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以基金管理
人的計算結果為準。
4、特殊情況的處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9)項進行估值時,所造成的誤差不作
為基金資產估值錯誤處理。
(2)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由于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銀行間債券交易市場、登
記結算公司、證券經紀商、期貨經紀商、存款銀行等機構發(fā)送的數據錯誤,或第三方估值基
準服務機構提供的估值數據錯誤,有關會計制度變化等非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原因,基
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雖然已經采取必要、適當、合理的措施進行檢查,但未能發(fā)現錯誤的,
由此造成的基金資產估值錯誤,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免除賠償責任。但基金管理人、基
金托管人應當積極采取必要的措施減輕或消除由此造成的影響。
(3)對于因稅收規(guī)定調整或其他原因導致基金實際繳納稅金與基金按照權責發(fā)生制進
行估值的應交稅金有差異的,相關估值調整不作為基金資產估值錯誤處理。
(三)估值錯誤的處理方式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將采取必要、適當、合理的措施確?;鹳Y產估值的準確性、
及時性。當任一類基金份額凈值小數點后4位以內(含第4位)發(fā)生估值錯誤時,視為該類
基金份額凈值錯誤。
基金合同的當事人應按照以下約定處理:
1、估值錯誤類型
本基金運作過程中,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或證券經紀商、或期貨經紀商、
或登記機構、或銷售機構、或投資人自身的過錯造成估值錯誤,導致其他當事人遭受損失的,
過錯的責任人應當對由于該估值錯誤遭受損失當事人(“受損方”)的直接損失按下述“估值
錯誤處理原則”給予賠償,承擔賠償責任。
上述估值錯誤的主要類型包括但不限于:資料申報差錯、數據傳輸差錯、數據計算差錯、
系統(tǒng)故障差錯、下達指令差錯等。
2、估值錯誤處理原則
(1)估值錯誤已發(fā)生,但尚未給當事人造成損失時,估值錯誤責任方應及時協(xié)調各方,
及時進行更正,因更正估值錯誤發(fā)生的費用由估值錯誤責任方承擔;由于估值錯誤責任方未
及時更正已產生的估值錯誤,給當事人造成損失的,由估值錯誤責任方對直接損失承擔賠償
責任;若估值錯誤責任方已經積極協(xié)調,并且有協(xié)助義務的當事人有足夠的時間進行更正而
未更正,則其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估值錯誤責任方應對更正的情況向有關當事人進行確
認,確保估值錯誤已得到更正。
(2)估值錯誤的責任方對有關當事人的直接損失負責,不對間接損失負責,并且僅對
估值錯誤的有關直接當事人負責,不對第三方負責。
(3)因估值錯誤而獲得不當得利的當事人負有及時返還不當得利的義務。但估值錯誤
責任方仍應對估值錯誤負責。如果由于獲得不當得利的當事人不返還或不全部返還不當得利
造成其他當事人的利益損失(“受損方”),則估值錯誤責任方應賠償受損方的損失,并在其
支付的賠償金額的范圍內對獲得不當得利的當事人享有要求交付不當得利的權利;如果獲得
不當得利的當事人已經將此部分不當得利返還給受損方,則受損方應當將其已經獲得的賠償
額加上已經獲得的不當得利返還的總和超過其實際損失的差額部分支付給估值錯誤責任方。
(4)估值錯誤調整采用盡量恢復至假設未發(fā)生估值錯誤的正確情形的方式。
3、估值錯誤處理程序
估值錯誤被發(fā)現后,有關的當事人應當及時進行處理,處理的程序如下:
(1)查明估值錯誤發(fā)生的原因,列明所有的當事人,并根據估值錯誤發(fā)生的原因確定
估值錯誤的責任方;
(2)根據估值錯誤處理原則或當事人協(xié)商的方法對因估值錯誤造成的損失進行評估;
(3)根據估值錯誤處理原則或當事人協(xié)商的方法由估值錯誤的責任方進行更正和賠償
損失;
(4)根據估值錯誤處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金登記機構交易數據的,由基金登記機構
進行更正,并就估值錯誤的更正向有關當事人進行確認。
4、基金份額凈值估值錯誤處理的方法如下:
(1)基金份額凈值計算出現錯誤時,基金管理人應當立即予以糾正,通報基金托管人,
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損失進一步擴大。
(2)當任一類基金份額估值錯誤偏差達到該類基金份額凈值的0.25%時,基金管理人
應當通報基金托管人并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錯誤偏差達到該類基金份額凈值的0.5%時,基
金管理人應當公告,并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
(3)前述內容如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關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處理。
(四)暫停估值的情形
1、基金投資所涉及的證券、期貨交易市場遇法定節(jié)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暫停營業(yè)時;
2、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無法準確評估基金資產價值時;
3、當特定資產占前一估值日基金資產凈值50%以上的,經與基金托管人協(xié)商確認后,
基金管理人應當暫?;鸸乐?;
4、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中國證監(jiān)會和基金合同認定的其它情形。
(五)實施側袋機制期間的基金資產估值
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應根據本部分的約定對主袋賬戶資產進行估值并披露主袋賬戶
的基金凈值信息,暫停披露側袋賬戶的基金凈值信息。
(六)基金會計制度
按國家有關部門規(guī)定的會計制度執(zhí)行。
(七)基金賬冊的建立
基金管理人進行基金會計核算并編制基金財務會計報告?;鸸芾砣?、基金托管人分別
獨立地設置、記錄和保管本基金的全套賬冊。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對會計處理方法存
在分歧,應以基金管理人的處理方法為準。若當日核對不符,暫時無法查找到錯賬的原因而
影響到基金凈值信息的計算和公告的,以基金管理人的賬冊為準。
(八)基金財務報表與報告的編制和復核
1、財務報表的編制
基金財務報表由基金管理人編制,基金托管人復核。
2、報表復核
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基金管理人編制的基金財務報表后,進行獨立的復核。核對不符時,
應及時通知基金管理人共同查出原因,進行調整,直至雙方數據完全一致。
3、財務報表的編制與復核時間安排
(1)報表的編制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每月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完成月度報表的編制;在季度結束之日起
15個工作日內完成基金季度報告的編制;在上半年結束之日起兩個月內完成基金中期報告
的編制;在每年結束之日起三個月內完成基金年度報告的編制?;鹉甓葓蟾嬷械呢攧諘?
報告應當經過符合《證券法》規(guī)定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痘鸷贤飞Р蛔銉蓚€月的,
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編制當期季度報告、中期報告或者年度報告。
(2)報表的復核
基金管理人在月度報表完成當日,將報表蓋業(yè)務章后提供給基金托管人復核;基金托管
人在收到后應在3日內進行復核,并將復核結果書面或電子方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鸸芾?
人在季度報告完成當日,將有關報告提供給基金托管人復核,基金托管人應在收到后7個工
作日內完成復核,并將復核結果書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中期報告完成當日,將
有關報告提供給基金托管人復核,基金托管人應在收到后30日內完成復核,并將復核結果
書面或電子方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鸸芾砣嗽谀甓葓蟾嫱瓿僧斎?,將有關報告提供基金托
管人復核,基金托管人應在收到后45日內完成復核,并將復核結果書面通知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之間的上述文件往來均以傳真的方式或雙方商定的其他方式進行。
基金托管人在復核過程中,發(fā)現雙方的報表存在不符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共
同查明原因,進行調整,調整以雙方認可的賬務處理方式為準;若雙方無法達成一致,以基
金管理人的賬務處理為準。核對無誤后,基金托管人在基金管理人提供的報告上加蓋印鑒或
者出具加蓋托管業(yè)務部門業(yè)務章的復核意見書,或進行電子確認,相關各方各自留存一份。
如果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不能于應當發(fā)布公告之日之前就相關報表達成一致,基金管理
人有權按照其編制的報表對外發(fā)布公告,基金托管人有權就相關情況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
基金管理人應留足充分的時間,便于基金托管人復核相關報表及報告。
九、基金收益分配
基金收益分配是指按規(guī)定將基金的可供分配利潤按基金份額進行比例分配。
(一)基金收益分配原則
1、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收益分配,
具體分配方案以公告為準,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滿3個月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者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
現金紅利自動轉為相應類別的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且基金份額持有人可對各類基金份額分
別選擇不同的分紅方式;若投資者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類基金份額凈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各類基
金份額凈值減去每單位該類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后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各類基金份額在費用收取上不同,其對應的可供分配利潤可能有所不同;本
基金同一類別的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5、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關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在不違反法律法規(guī)且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性不利影響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適當程序后可酌情調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則,此項調整不需要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
會,但應于變更實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規(guī)定媒介公告。
(二)基金收益分配的時間和程序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擬訂,并由基金托管人復核,依照《信息披露辦法》
在2日內在規(guī)定媒介公告?;鹗找娣峙浞桨腹婧螅ㄒ罁唧w方案的規(guī)定),基金管理人
就支付的現金紅利向基金托管人發(fā)送劃款指令,基金托管人按照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及時進行
分紅資金的劃付。
基金收益分配時所發(fā)生的銀行轉賬或其他手續(xù)費用由投資者自行承擔。當投資者的現金
紅利小于一定金額,不足以支付銀行轉賬或其他手續(xù)費用時,基金登記機構可將基金份額持
有人的現金紅利自動轉為相應類別的基金份額。紅利再投資的計算方法,依照《業(yè)務規(guī)則》
執(zhí)行。
(三)實施側袋機制期間的收益分配
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側袋賬戶不進行收益分配,詳見招募說明書的規(guī)定。
十、基金信息披露
(一)保密義務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應按法律法規(guī)、《基金合同》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信息披露,擬公
開披露的信息在公開披露之前應予保密。除按《基金法》、《運作辦法》、《基金合同》、《流動
性風險管理規(guī)定》、《信息披露辦法》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進行信息披露外,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對基金運作中產生的信息以及從對方獲得的業(yè)務信息應予保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除了為合法履行法律法規(guī)、《基金合同》及本協(xié)議規(guī)定的義務
所必要之外,不得為其他目的使用、利用其所知悉的基金的保密信息,并且應當將保密信息
限制在為履行前述義務而需要了解該保密信息的職員范圍之內。但是,如下情況不應視為基
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違反保密義務:
1、非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原因導致保密信息被披露、泄露或公開;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為遵守和服從法院判決或裁定、仲裁裁決或中國證監(jiān)會等
監(jiān)管機構的命令、決定所做出的信息披露或公開。
(二)信息披露的內容
本基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說明書、基金產品資料概要、基金合同、基金托
管協(xié)議、基金份額發(fā)售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凈值信息、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
基金定期報告:包括基金年度報告、基金中期報告和基金季度報告(含資產組合季度報告)、
臨時報告、澄清公告、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投資資產支持證券的信息披露、投資國債
期貨的信息披露、投資基金份額的信息披露、清算報告、實施側袋機制期間的信息披露、投
資存托憑證的信息披露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其他信息,由基金管理人擬定并公布。基金年度
報告中的財務會計報告需經符合《證券法》規(guī)定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后,方可披露。
(三)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信息披露中的職責和信息披露程序
1、職責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信息披露過程中應以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為宗旨,誠實
信用,嚴守秘密?;鸸芾砣素撠熮k理與基金有關的信息披露事宜,基金托管人應當按照相
關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的約定,對于本章第(二)條規(guī)定的應由基金托管人復核的事項
進行復核,基金托管人復核無誤后,由基金管理人予以公布。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積極配合、互相監(jiān)督,保證其履行按照法定方式和限時披露
的義務。根據法律法規(guī)應由基金托管人公開披露的信息,基金托管人將通過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
媒介公開披露。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向中國證監(jiān)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報送擬披露的基金信息,
并保證相關報送信息的真實、準確、完整、及時。當出現下述情況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協(xié)商一致的,可暫停或延遲披露基金相關信息:
(1)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無法準確評估基金資產價值
時;
(2)基金投資所涉及的證券/期貨交易市場遇法定節(jié)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暫停營業(yè)時;
(3)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中國證監(jiān)會或《基金合同》認定的其他情形。
2、程序
按有關規(guī)定須經基金托管人復核的信息披露文件,由基金管理人起草、并經基金托管人
復核后由基金管理人公告。發(fā)生《基金合同》中規(guī)定需要披露的事項時,按《基金合同》規(guī)
定公布。
3、信息文本的存放
依法必須披露的信息發(fā)布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將信
息置備于各自住所,以供社會公眾查閱、復制。
十一、基金費用
(一)基金費用的種類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費;
3、C類基金份額的銷售服務費;
4、除法律法規(guī)、中國證監(jiān)會另有規(guī)定外,《基金合同》生效后與基金相關的信息披露費
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與基金相關的會計師費、律師費、公證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
和訴訟費;
6、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費用;
7、基金的證券、期貨交易和結算費用;
8、基金的銀行匯劃費用;
9、基金的相關賬戶開戶費及維護費用;
10、基金投資其他基金產生的其他基金的銷售費用,但法律法規(guī)禁止從基金財產中列支
的除外;
11、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和《基金合同》約定,可以在基金財產中列支的其他費用。
(二)基金費用計提方法、計提標準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本基金對基金財產中持有的本基金管理人自身管理的基金部分不收取管理費。本基金的
管理費按前一日除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外的基金資產凈值的0.40%的年費率計提。管理費
的計算方法如下:
H=E×0.40%÷當年天數
H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管理費
E為前一日的基金資產凈值減去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的基金資產凈值(若為負數,
則E取0)
基金管理費每日計提,逐日累計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根據與基金托管
人核對一致的財務數據,在次月月初5個工作日內向基金托管人出具資金劃撥指令,基金托
管人按照指定賬戶路徑進行資金支付。若遇法定節(jié)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順
延。費用扣劃后,基金管理人應進行核對,如發(fā)現數據不符,應及時聯(lián)系基金托管人協(xié)商解
決。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費
本基金對基金財產中持有的本基金托管人自身托管的基金部分不收取托管費。本基金的
托管費按前一日除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基金外的基金資產凈值的0.10%的年費率計提。托管費
的計算方法如下:
H=E×0.10%÷當年天數
H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托管費
E為前一日的基金資產凈值減去持有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的基金資產凈值(若為負數,
則E取0)
基金托管費每日計提,逐日累計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根據與基金托管
人核對一致的財務數據,在次月月初5個工作日內向基金托管人出具資金劃撥指令,基金托
管人按照指定賬戶路徑進行資金支付。若遇法定節(jié)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順
延。費用扣劃后,基金管理人應進行核對,如發(fā)現數據不符,應及時聯(lián)系基金托管人協(xié)商解
決。
3、C類基金份額的銷售服務費
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不收取銷售服務費,C類基金份額的銷售服務費年費率為0.30%,
按前一日C類基金份額基金資產凈值的0.30%年費率計提。
銷售服務費計算方法如下:
H=E×0.30%÷當年天數
H為C類基金份額每日應計提的銷售服務費
E為前一日C類基金份額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銷售服務費每日計提,逐日累計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根據與基金
托管人核對一致的財務數據,在次月月初5個工作日內向基金托管人出具資金劃撥指令,基
金托管人按照指定賬戶路徑將資金支付給基金管理人,并由基金管理人按相關合同規(guī)定代付
給銷售機構。若遇法定節(jié)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順延。費用扣劃后,基金管
理人應進行核對,如發(fā)現數據不符,應及時聯(lián)系基金托管人協(xié)商解決。
上述“(一)基金費用的種類”中第4-11項費用,根據有關法規(guī)及相應協(xié)議規(guī)定,按
費用實際支出金額列入當期費用,由基金托管人從基金財產中支付。
(三)基金管理人運用本基金財產申購自身管理的其他基金(ETF除外),應當通過直
銷渠道申購且不得收取申購費、贖回費(按照相關法規(guī)、基金招募說明書約定應當收取,并
計入基金財產的贖回費用除外)、銷售服務費等銷售費用。
(四)不列入基金費用的項目
下列費用不列入基金費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義務導致的費用支出或基金財產的
損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處理與基金運作無關的事項發(fā)生的費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關費用;
4、其他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的有關規(guī)定不得列入基金費用的項目。
(五)實施側袋機制期間的基金費用
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與側袋賬戶有關的費用可以從側袋賬戶中列支,但應待側袋賬
戶資產變現后方可列支,有關費用可酌情收取或減免,但不得收取管理費,其他費用詳見招
募說明書的規(guī)定或基金管理人屆時發(fā)布的相關公告。
(六)基金稅收
本基金運作過程中涉及的各納稅主體,其納稅義務按國家稅收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鹭?
產投資的相關稅收,由基金份額持有人承擔,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繳義務人按照國家有關
稅收征收的規(guī)定代扣代繳。
十二、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的保管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須分別妥善保管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包括基金合
同生效日、基金權益登記日、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權益登記日、每年6月30日、12月31
日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鸱蓊~持有人名冊的內容至少應包括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名稱和
持有的基金份額。
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由基金登記機構根據基金管理人的指令編制和保管,基金管理人和
基金托管人應分別保管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各機構的保存期限不低于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如
不能妥善保管,則按相關法規(guī)承擔責任。
在基金托管人要求或編制中期報告和年度報告前,基金管理人應將有關資料送交基金托
管人,不得無故拒絕或延誤提供,并保證其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鹜泄苋瞬坏脤⑺?
保管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用于基金托管業(yè)務以外的其他用途,并應遵守保密義務,法律法
規(guī)或有權機關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十三、基金有關文件檔案的保存
(一)檔案保存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按各自職責完整保存本基金的基金賬冊、原始憑證、記賬憑
證、交易記錄、公告、重要合同等相關資料,承擔保密義務并按規(guī)定的期限保管。基金管理
人應保存基金財產管理業(yè)務活動的記錄、賬冊、報表和其他相關資料。基金托管人應保存基
金托管業(yè)務活動的記錄、賬冊、報表和其他相關資料?;鸸芾砣撕突鹜泄苋硕紤敯匆?guī)
定的期限保管。保存期限不低于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
(二)合同檔案的建立
1、基金管理人簽署與本基金有關的重大合同文本后,應及時將合同文本正本送達基金
托管人處。
2、基金管理人應及時將與本基金賬務處理、資金劃撥等有關的合同、協(xié)議傳真基金托
管人。
(三)變更與協(xié)助
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發(fā)生變更,未變更的一方有義務協(xié)助變更后的接任人接收相
應文件。
(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按各自職責完整保存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基金賬冊、
交易記錄和重要合同等,保存期限不低于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
十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換
(一)基金管理人職責終止的情形
1、基金管理人職責終止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職責終止:
(1)被依法取消基金管理資格;
(2)被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解任;
(3)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或被依法宣告破產;
(4)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
2、基金管理人的更換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由基金托管人或由單獨或合計持有10%以上(含10%)基金
份額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提名;
(2)決議: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在基金管理人職責終止后6個月內對被提名的基金管
理人形成決議,該決議需經參加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
之二)表決通過,決議自表決通過之日起生效;
(3)臨時基金管理人:新任基金管理人產生之前,由中國證監(jiān)會指定臨時基金管理人;
(4)備案: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更換基金管理人的決議須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換后,由基金托管人在更換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
會決議生效后2日內在規(guī)定媒介公告;
(6)交接:基金管理人職責終止的,基金管理人應妥善保管基金管理業(yè)務資料,及時
向臨時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辦理基金管理業(yè)務的移交手續(xù),臨時基金管理人或新任
基金管理人應及時接收。新任基金管理人或臨時基金管理人應與基金托管人核對基金資產總
值和凈值;
(7)審計:基金管理人職責終止的,應當按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基金
財產進行審計,并將審計結果予以公告,同時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審計費用在基金財產中列
支;
(8)基金名稱變更:基金管理人更換后,如果原任或新任基金管理人要求,應按其要
求替換或刪除基金名稱中與原任基金管理人有關的名稱字樣。
原任基金管理人職責終止后,新任基金管理人或臨時基金管理人接受基金管理業(yè)務前,
原任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需采取審慎措施確?;鹭敭a的安全,不對基金份額持有人的
利益造成損失,并有義務協(xié)助新任基金管理人或臨時基金管理人盡快恢復基金財產的投資運
作。
(二)基金托管人職責終止的情形
1、基金托管人職責終止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托管人職責終止:
(1)被依法取消基金托管資格;
(2)被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解任;
(3)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或被依法宣告破產;
(4)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
2、基金托管人的更換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托管人由基金管理人或由單獨或合計持有10%以上(含10%)基金
份額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提名;
(2)決議: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在基金托管人職責終止后6個月內對被提名的基金托
管人形成決議,該決議需經參加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
之二)表決通過,決議自表決通過之日起生效;
(3)臨時基金托管人:新任基金托管人產生之前,由中國證監(jiān)會指定臨時基金托管人;
(4)備案: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更換基金托管人的決議須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換后,由基金管理人在更換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
會決議生效后2日內在規(guī)定媒介公告;
(6)交接:基金托管人職責終止的,應當妥善保管基金財產和基金托管業(yè)務資料,及
時辦理基金財產和基金托管業(yè)務的移交手續(xù),新任基金托管人或者臨時基金托管人應當及時
接收。新任基金托管人或臨時基金托管人應與基金管理人核對基金資產總值和凈值;
(7)審計:基金托管人職責終止的,應當按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基金
財產進行審計,并將審計結果予以公告,同時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審計費用在基金財產中列
支。
原任基金托管人職責終止后,新任基金托管人或臨時基金托管人接受基金財產和基金托
管業(yè)務前,原任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需采取審慎措施確保基金財產的安全,不對基金份
額持有人的利益造成損失,并有義務協(xié)助新任基金托管人或臨時基金托管人盡快交接基金資
產。
(三)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同時更換的條件和程序
1、提名:如果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時更換,由單獨或合計持有基金總份額10%
以上(含10%)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換分別按上述程序進行;
3、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基金托管人應在更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基金
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生效后2日內在規(guī)定媒介上聯(lián)合公告。
(四)新任或臨時基金管理人接收基金管理業(yè)務或新任或臨時基金托管人接收基金財產
和基金托管業(yè)務前,原任基金管理人或原任基金托管人應依據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繼
續(xù)履行相關職責,并保證不對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造成損害。原任基金管理人或原任基金
托管人在繼續(xù)履行相關職責期間,仍有權按照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收取基金管理費或基金托管
費。
(五)本部分關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更換條件和程序的約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
法規(guī)或監(jiān)管規(guī)則的部分,如將來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規(guī)則修改導致相關內容被取消或變更的,基
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協(xié)商一致并履行適當程序后,可直接對相應內容進行修改和調整,無
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
十五、禁止行為
本托管協(xié)議當事人禁止從事的行為,包括但不限于:
(一)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將其固有財產或者他人財產混同于基金財產從事證券投
資。
(二)基金管理人不公平地對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財產,基金托管人不公平地對待其托
管的不同基金財產。
(三)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利用基金財產或職務之便為基金份額持有人以外的第三
人牟取利益。
(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向基金份額持有人違規(guī)承諾收益或者承擔損失。
(五)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對他人泄露基金運作和管理過程中任何尚未按法律法規(guī)
規(guī)定的方式公開披露的信息、利用該信息從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從事相關的交易活動。
(六)基金管理人在沒有充足資金的情況下向基金托管人發(fā)出投資指令和贖回、分紅資
金的劃撥指令,或違規(guī)向基金托管人發(fā)出指令。
(七)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行政上、財務上不獨立,其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從業(yè)
人員相互兼職。
(八)基金托管人私自動用或處分基金財產,根據基金管理人的合法指令、《基金合同》
或托管協(xié)議的規(guī)定進行處分的除外。
(九)基金托管人對基金管理人的符合本托管協(xié)議約定的有效指令拖延或拒絕執(zhí)行。
(十)基金財產用于下列投資或者活動:
1、承銷證券;
2、違反規(guī)定向他人貸款或者提供擔保;
3、從事承擔無限責任的投資;
4、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資;
5、從事內幕交易、操縱證券交易價格及其他不正當的證券交易活動;
6、持有具有復雜、衍生品性質的基金份額,包括分級基金和中國證監(jiān)會認定的其他基
金份額,中國證監(jiān)會認可或批準的特殊基金中基金除外;
7、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禁止的其他活動。
(十一)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禁止的其他行為,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有關規(guī)定,
由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禁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從事的其他行為。
法律、行政法規(guī)或監(jiān)管部門取消或變更上述限制的,如適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適當程序后,則本基金不再受相關限制或按調整后的規(guī)定為準。
十六、基金托管協(xié)議的變更、終止與基金財產的清算
(一)托管協(xié)議的變更程序
本協(xié)議雙方當事人經協(xié)商一致,可以對協(xié)議進行修改。修改后的新協(xié)議,其內容不得與
《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有任何沖突,并需經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以
及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確認?;鹜泄軈f(xié)議的變更按規(guī)定報中國證
監(jiān)會備案。
(二)基金托管協(xié)議終止出現的情形
1、《基金合同》終止;
2、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銷、破產,被依法取消基金托管資格或因其他事由造成
其他基金托管人接管基金財產;
3、基金管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銷、破產,被依法取消基金管理資格或因其他事由造成
其他基金管理人接管基金管理權;
4、發(fā)生法律法規(guī)、中國證監(jiān)會或《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終止事項。
(三)基金財產的清算
1、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自出現基金合同終止事由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成立基金財產清
算小組,基金管理人組織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并在中國證監(jiān)會的監(jiān)督下進行基金清算。
2、基金財產清算小組組成:基金財產清算小組成員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符合
《證券法》規(guī)定的注冊會計師、律師以及中國證監(jiān)會指定的人員組成。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可
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員。
在基金財產清算過程中,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各自履行職責,繼續(xù)忠實、勤勉、
盡責地履行基金合同和托管協(xié)議規(guī)定的義務,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3、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職責: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負責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變
現和分配?;鹭敭a清算小組可以依法進行必要的民事活動。
4、基金財產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終止情形出現時,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統(tǒng)一接管基金財產;
(2)對基金財產和債權債務進行清理和確認;
(3)對基金財產進行估值和變現;
(4)制作清算報告;
(5)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清算報告進行外部審計,聘請律師事務所對清算報告出具法
律意見書;
(6)將清算報告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并公告;
(7)對基金剩余財產進行分配。
5、基金財產清算的期限為6個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證券的流動性受到限制而不能及時
變現的,清算期限相應順延。
(四)清算費用
清算費用是指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在進行基金財產清算過程中發(fā)生的所有合理費用,清算
費用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優(yōu)先從基金剩余財產中支付。
(五)基金財產清算剩余資產的分配
依據基金財產清算的分配方案,將基金財產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資產扣除基金財產清算費
用、交納所欠稅款并清償基金債務后,按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額比例進行分配。
(六)基金財產清算的公告
清算過程中的有關重大事項須及時公告;基金財產清算報告經符合《證券法》規(guī)定的會
計師事務所審計并由律師事務所出具法律意見書后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并公告?;鹭敭a清算
公告于基金財產清算報告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后5個工作日內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進行公告,
基金財產清算小組應當將清算報告登載在規(guī)定網站上,并將清算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規(guī)定
報刊上。
(七)基金財產清算賬冊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財產清算賬冊及有關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保存期限不低于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最低
期限。
十七、違約責任
(一)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履行本協(xié)議或履行本協(xié)議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違
約責任。
(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履行各自職責的過程中,違反《基金法》等法律法規(guī)
的規(guī)定或者《基金合同》約定,給基金財產或者基金份額持有人造成損害的,應當分別對各
自的行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因共同行為給基金財產或者基金份額持有人造成損害的,應當
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一方承擔連帶責任后有權根據另一方過錯程度向另一方追償。對損失的
賠償,僅限于直接損失。
(三)一方當事人違約,給另一方當事人造成損失的,應就直接損失進行賠償;給基金
財產造成損失的,應就直接損失進行賠償,另一方當事人有權利及義務代表基金向違約方追
償。但是如發(fā)生下列情況,當事人免責:
1、不可抗力;
2、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托管人按照屆時有效的法律法規(guī)或中國證監(jiān)會等監(jiān)管機構的規(guī)
定作為或不作為而造成的損失等;
3、基金管理人由于按照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投資原則行使或不行使其投資權而造成的損失
等。
(四)一方當事人違約,另一方當事人在職責范圍內有義務及時采取必要的措施,盡力
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進一步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非違約方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五)違約行為雖已發(fā)生,但本托管協(xié)議能夠繼續(xù)履行的,在最大限度地保護基金份額
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當繼續(xù)履行本協(xié)議。若基金管理人或基金
托管人因履行本協(xié)議而被起訴,另一方應提供合理的必要支持。
(六)由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可控制的因素導致業(yè)務出現差錯,基金管理人和
基金托管人雖然已經采取必要、適當、合理的措施進行檢查,但是未能發(fā)現錯誤的,由此造
成基金財產或投資人損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免除賠償責任。但是基金管理人和基金
托管人應積極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或減輕由此造成的影響。
十八、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當事人同意,因本托管協(xié)議而產生的或與本協(xié)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如經友好協(xié)商未
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上海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屆時有效的
仲裁規(guī)則進行仲裁,仲裁地點為上海市,仲裁裁決是終局性的并對雙方當事人具有約束力。
除非仲裁裁決另有規(guī)定,仲裁費、律師費由敗訴方承擔。
爭議處理期間,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恪守各自的職責,繼續(xù)忠實、勤勉、盡責地
履行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本托管協(xié)議受中國法律(為本協(xié)議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和
臺灣地區(qū)法律)管轄并從其解釋。
十九、基金托管協(xié)議的效力
雙方對托管協(xié)議的效力約定如下:
(一)基金管理人在向中國證監(jiān)會申請募集注冊本基金時提交的托管協(xié)議草案,應經托
管協(xié)議當事人雙方加蓋公章以及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協(xié)議當事人雙方根
據中國證監(jiān)會的意見修改托管協(xié)議草案。托管協(xié)議以中國證監(jiān)會注冊的文本為正式文本。
(二)本托管協(xié)議自《基金合同》成立之日起成立,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托管協(xié)議的有效期自其生效之日起至基金財產清算結果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并公告之日止。
(三)本托管協(xié)議自生效之日起對托管協(xié)議當事人具有同等的法律約束力。
(四)本協(xié)議一式三份,除上報有關監(jiān)管機構一份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各持有
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十、其他事項
雙方在此確認,雙方均已充分了解和知悉各方反對其員工利用職務之便謀取任何形式利
益之立場,并承諾將本著廉潔公平原則避免此類情形,不向對方的員工私自提供任何形式的
回扣、禮金、有價證券、貴重物品、各種獎勵、私人費用補償、私人旅游、高消費娛樂等不
當利益。
除本托管協(xié)議有明確定義外,本托管協(xié)議的用語定義適用《基金合同》的約定。本托管
協(xié)議未盡事宜,當事人依據《基金合同》、有關法律法規(guī)等規(guī)定協(xié)商辦理。
二十一、基金托管協(xié)議的簽訂
本協(xié)議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或蓋章、雙方當事人加蓋公章,并列明簽訂地、
簽訂日。
本頁無正文,為《東海增益?zhèn)桶l(fā)起式證券投資基金托管協(xié)議》的簽字蓋章頁。
基金管理人:東?;鸸芾碛邢挢熑喂荆ㄉw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
基金托管人:興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
簽訂地:中國上海
簽訂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