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加銀歲歲增利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開放申購、贖回和轉換業(yè)務的公告
民生加銀歲歲增利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
開放申購、贖回和轉換業(yè)務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1月1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稱 民生加銀歲歲增利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
基金簡稱 民生加銀歲歲增利債券
基金主代碼 000137
基金運作方式 契約型開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年8月1日
基金管理人名稱 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稱 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冊登記機構名稱 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以及《民生加銀歲歲增利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民生加銀歲歲增利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及其更新
申購起始日 2024年11月18日
贖回起始日 2024年11月18日
轉換轉入起始日 2024年11月18日
轉換轉出起始日 2024年11月18日
下屬分級基金的基金簡稱 民生加銀歲歲增利債券A 民生加銀歲歲增利債券C 民生加銀歲歲增利債券D
下屬分級基金的交易代碼 000137 000138 001785
該分級基金是否開放申購、贖回、轉換 是 是 否
注:民生加銀歲歲增利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D類份額本次不開放申購、贖回及轉換業(yè)務。
2申購、贖回和轉換業(yè)務的辦理時間
2.1開放日
根據(jù)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的規(guī)定,本基金以定期開放方式運作,本基金的封閉期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包括基金合同生效日)或自每一開放期結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該日)一年的期間。本基金封閉期內(nèi)采取封閉運作模式,不辦理申購、贖回以及轉換業(yè)務。本基金辦理申購、贖回以及轉換業(yè)務的開放期為每個封閉期結束之日后第一個工作日起(含該日)5至10個工作日的期間。如在開放期尚不足五個工作日時發(fā)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無法繼續(xù)開放申購與贖回業(yè)務的,開放期時間中止計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響因素消除之日次日起,繼續(xù)計算該開放期時間,直至滿足基金合同關于開放期的時間要求,即確保每一開放期至少達到5個工作日(如發(fā)生上述情形時開放期已達到五個工作日,則本基金將在上述情形消失后繼續(xù)開放以達到預先公告的時間長度)。
本基金的第十一個封閉期為自2023年11月18日起至2024年11月17日止。本基金第十一次辦理申購、贖回以及轉換業(yè)務的開放期為2024年11月17日之后第一個工作日起十個工作日的期間,即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9日。本基金在上述開放期內(nèi)的每個工作日接受辦理本基金份額的申購、贖回以及轉換業(yè)務,具體辦理時間為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時間。
自2024年11月30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止,為本基金的第十二個封閉期,封閉期內(nèi)本基金不辦理申購、贖回以及轉換業(yè)務。
2.2開放時間
投資人在開放期內(nèi)的開放日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贖回以及轉換業(yè)務,具體辦理時間為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時間,但基金管理人根據(jù)法律法規(guī)、中國證監(jiān)會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公告暫停申購、贖回以及轉換業(yè)務時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現(xiàn)新的證券交易市場、證券交易所交易時間變更或其他特殊情況,基金管理人將視情況對前述開放日及開放時間進行相應的調整,但應在實施日前依照《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以下簡稱“《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申購業(yè)務
3.1申購金額限制
投資者通過銷售機構辦理本基金的申購業(yè)務,其單筆申購申請最低限額為100元,追加申購最低金額為100元。實際操作中,以各銷售機構的具體規(guī)定為準。
投資者當期分配的基金收益,通過紅利再投資方式轉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額的,不受最低申購金額的限制。
本基金單一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數(shù)不得達到或超過基金份額總數(shù)的50%,但在基金運作過程中因基金份額贖回等情形導致被動達到或者超過50%的除外。
當接受申購申請對存量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構成潛在重大不利影響時,基金管理人應當采取設定單一投資者申購金額上限或基金單日凈申購比例上限、拒絕大額申購、暫?;鹕曩彽却胧?,切實保護存量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鸸芾砣嘶谕顿Y運作與風險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對基金規(guī)模予以控制。具體規(guī)定請參見招募說明書或相關公告。
3.2申購費率
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在申購時收取基金申購費用;C類和D類基金份額不收取申購費用。本基金申購費用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場推廣、銷售、登記等各項費用,不列入基金財產(chǎn)。
本基金各類基金份額的申購費率如下:
單筆申購金額M(元) A類基金份額申購費率 C、D類基金份額申購費率
M<100萬 0.60% 0
100萬≤M<200萬 0.40%
200萬≤M<500萬 0.20%
M≥500萬 每次1000元
投資人同日或異日多次申購,須按每次申購所對應的費率檔次分別計費。當需要采取比例配售方式對有效申購金額進行部分確認時,投資人申購費率按照申購申請確認金額所對應的費率計算,申購申請確認金額不受申購最低限額的限制。
本基金參加各銷售機構發(fā)起的基金申購費率優(yōu)惠活動,具體費率優(yōu)惠方案以銷售機構的安排為準,請關注銷售機構公告或詢問銷售機構。
4贖回業(yè)務
4.1贖回份額限制
每次贖回基金份額不得低于100份,基金份額持有人贖回時或贖回后在銷售機構網(wǎng)點保留的基金份額余額不足100份的,在贖回時需一次全部贖回。實際操作中,以各銷售機構的具體規(guī)定為準。通過本基金管理人網(wǎng)上交易系統(tǒng)贖回,每次贖回份額不得低于100份。如遇巨額贖回等情況發(fā)生而導致延期贖回時,贖回辦理和款項支付的辦法將參照基金合同有關巨額贖回或連續(xù)巨額贖回的條款處理。
投資者每個交易賬戶的最低基金份額余額為100份,若某筆贖回導致單個交易賬戶的基金份額余額少于100份時,余額部分基金份額必須一同贖回。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jù)市場情況,在法律法規(guī)允許的情況下,調整上述規(guī)定申購金額和贖回份額的數(shù)量限制?;鸸芾砣吮仨氃谡{整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2贖回費率
本基金具體贖回費率如下表所示:
份額持有時間 A類基金份額贖回費率 C、D類基金份額贖回費率
在同一開放期內(nèi)申購后又贖回且持有期少于7日的份額 1.50% 1.50%
在同一開放期內(nèi)申購后又贖回且持有期不少于7日的份額 0.90% 0.90%
認購或在某一開放期申購并在下一開放期贖回的份額 0.05% 0
認購或在某一開放期申購,且在下一個開放期未贖回,而是在下一個開放期其后的開放期贖回的份額 0 0
贖回費用由贖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承擔,在基金份額持有人贖回基金份額時收取。本基金對持續(xù)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資者,收取不少于1.5%的贖回費并全額計入基金財產(chǎn);對持續(xù)持有期不少于7日的投資者,不低于贖回費總額的25%應歸基金財產(chǎn),未歸入基金財產(chǎn)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記費和其他必要的手續(xù)費。
4.3其他與贖回相關的事項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jù)《基金合同》的相關約定調整費率或收費方式,基金管理人最遲應于新的費率或收費方式實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介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違背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約定的情形下根據(jù)市場情況制定基金促銷計劃,針對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網(wǎng)上交易、電話交易等)等進行基金交易的投資者定期或不定期地開展基金促銷活動。在基金促銷活動期間,按相關監(jiān)管部門要求履行相關手續(xù)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適當調低基金申購費率和基金贖回費率。
5日常轉換業(yè)務
開通本基金與本公司旗下其他已開通轉換業(yè)務的基金之間的轉換業(yè)務,具體辦理事宜以銷售機構的安排為準,請關注銷售機構公告或詢問銷售機構。本公司今后發(fā)行的其他開放式基金將視具體情況決定是否開展基金轉換業(yè)務,本基金管理人將另行公告。
基金轉換是指投資人可將其通過銷售機構購買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開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額,轉換為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開放式基金的份額。轉換業(yè)務規(guī)則請參照本公司官網(wǎng)中發(fā)布的《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轉換業(yè)務規(guī)則》。
6基金銷售機構
6.1直銷機構
本基金直銷機構為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區(qū)蓮花街道福中三路2005號民生金融大廈13樓13A
網(wǎng)址:www.msjyfund.com.cn
客戶服務電話:400-8888-388
6.2非直銷銷售機構
深圳前海微眾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蘇江南農(nóng)村商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島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贏通)、江蘇紫金農(nóng)村商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哈爾濱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蘇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興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華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證券(山東)有限責任公司、東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東海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創(chuàng)業(yè)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長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證券華南股份有限公司、東方財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英大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申萬宏源西部證券有限公司、國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興業(yè)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萬宏源證券有限公司、長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國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貨有限公司、聯(lián)儲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證券有限公司、長沙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華福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中航證券有限公司、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華夏財富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諾亞正行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北京虹點基金銷售有限公司、深圳騰元基金銷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順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銷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匯付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北京錢景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陸金所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北京微動利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銷售有限公司、螞蟻(杭州)基金銷售有限公司、深圳眾祿基金銷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好買基金銷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銷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蘭德證券投資咨詢有限公司、北京廣源達信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京東肯特瑞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奕豐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北京匯成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匣痄N售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萬得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弘業(yè)期貨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蘇寧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天津國美基金銷售有限公司、華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騰安基金銷售(深圳)有限公司、北京創(chuàng)金啟富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滿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聯(lián)泰基金銷售有限公司、陽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泛華普益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長量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銷售有限公司、通華財富(上海)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基金銷售有限公司、武漢佰鯤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嘉實財富管理有限公司、萬家財富基金銷售(天津)有限公司、上海攀贏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和耕傳承基金銷售有限公司、濟安財富(北京)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陸享基金銷售有限公司、貴州省貴文文化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大連網(wǎng)金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博時財富銷售有限公司、和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泰信財富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中歐財富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云灣基金銷售有限公司、財咨道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上海中正達廣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以上排名不分先后)?;鸸芾砣丝筛鶕?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銷售機構監(jiān)督管理辦法》和《基金合同》等相關規(guī)定,選擇其他符合要求的機構銷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網(wǎng)站公示。
7基金份額凈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基金的封閉期內(nèi),基金管理人應當至少每周在指定網(wǎng)站披露一次各類基金份額凈值和基金份額累計凈值。
在開放期內(nèi),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不晚于每個開放日的次日,通過指定網(wǎng)站、基金銷售機構網(wǎng)站或者營業(yè)網(wǎng)點披露開放日的各類基金份額凈值和基金份額累計凈值。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網(wǎng)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類基金份額凈值和基金份額累計凈值。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項
1.本公告僅對本基金第十一次辦理申購、贖回以及轉換業(yè)務等相關事項予以說明。投資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詳細情況,可于本基金管理人網(wǎng)站或相關銷售機構查閱本基金相關法律文件及資料。本公告的解釋權歸本公司所有。
2.本基金的開放期為每個封閉期結束之日后第一個工作日起(含該日)5至10個工作日的期間,開放期內(nèi)投資人可以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贖回以及轉換業(yè)務,開放期未贖回的基金份額將自動轉入下一個封閉期。如在開放期尚不足五個工作日時發(fā)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無法繼續(xù)開放申購與贖回業(yè)務的,開放期時間中止計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響因素消除之日次日起,繼續(xù)計算該開放期時間,直至滿足基金合同關于開放期的時間要求,即確保每一開放期至少達到五個工作日(如發(fā)生上述情形時開放期已達到五個工作日,則本基金將在上述情形消失后繼續(xù)開放以達到預先公告的時間長度)。
3.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9日為本基金的第十一個開放期,即在開放期內(nèi)的每個工作日接受辦理本基金份額的申購、贖回以及轉換業(yè)務,2024年11月29日15:00以后暫停接受辦理本基金的申購、贖回以及轉換業(yè)務直至下一個開放期。屆時將不再另行公告。
4.投資者欲了解詳細情況,可到本基金各銷售機構網(wǎng)點或通過本公司客戶服務中心查詢。
1)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網(wǎng)站:www.msjyfund.com.cn
2)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戶服務熱線:400-8888-388(免長途通話費用)
5.風險提示: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封閉運作一年后開放5-10個工作日的申購贖回業(yè)務,基金份額持有人只能在開放期贖回基金份額,在封閉運作期,基金份額持有人將面臨因不能贖回基金而出現(xiàn)的流動性風險。
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chǎn),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投資者投資于基金前應認真閱讀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資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征,并根據(jù)自身情況投資與本人風險承受能力相匹配的產(chǎn)品。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4日